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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该抱着侥幸心理开车,更不该让没驾照的女朋友替我开……”1月11日,在兴宾区良江镇良江街的执勤卡点,驾驶人韦某和车主石某面对交警的批评教育,愧疚地低下头,言语间满是懊悔。这起荒唐又危险的无证驾驶案件,源于一场酒后的错误决定。

当日23时46分许,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宾二大队在开展夜间交通勤务时,一辆车牌号为桂LD****7的小型新能源汽车缓缓驶入执勤检查路段。执勤交警按照惯例对驾驶人进行证件核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韦某神色紧张,无法提供任何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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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核实,韦某确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民警通过询问得知,韦某的男朋友石某在晚餐聚会期间喝了酒,心存侥幸将车辆交给无证的女友韦某驾驶,而韦某也抱有“身边坐着老司机,能随时指导”的错误想法,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全贸然驾车上路,没想到刚驶入执勤路段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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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和无证驾驶本身一样危险!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交警当场对石某和韦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告知了无证驾驶、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法律后果和安全隐患,纠正了韦某“老司机在旁就能放心开车”的错误认知。

公安机关依法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石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处以罚款的处罚;韦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来宾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人员缺乏系统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规范的驾驶技能培训,驾车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等危险行为,选择安全合法的出行方式,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

守法规知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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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核:龚 莫 责编:李丽妮

编辑:何 欣 视频:庾 璇

图文:陆 丹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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