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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退市一个月后,收到了来自浙江证监局和上交所的双重重磅罚单,总额近8000万元。

浙江证监局向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面临总计7945.46万元的罚款。

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决定,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祝昌人、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等五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财报造假

根据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元成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的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万元。

调查显示,2020年年报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6.60%,这一比例在2021年为19.32%。

除越龙山项目外,该公司还存在淮阴项目价审差异未及时入账处理的问题。

2022年9月前后,公司收到淮阴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确认,却未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当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5.33万元。

元成股份的违规行为不仅限于财务造假,还延伸到了资本市场融资活动。

2022年7月至9月期间,元成股份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次修订稿)等多份文件。

这些文件引用了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由于这些财务数据本身不真实、不准确,导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了重大虚假内容。

2022年11月,元成股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约2.85亿元。 这意味着投资者基于虚假信息做出了投资决策,涉嫌欺诈发行。

责任认定

根据浙江证监局的处罚决定,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约3745.46万元罚款。

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祝昌人被处以28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他不得在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监高职务。

同时,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等四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5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认定祝昌人组织、指使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行为。

上交所公开认定祝昌人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余四名责任人也被认定未勤勉尽责,是公司相关违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证券代码:603388)于1999年成立,主营业务覆盖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三个领域。

该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从上交所退市。 退市后,其证券代码变更为400284,证券简称为“元成5”。

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实现收入1.02亿元,归母净利润-1.43亿元。 此次处罚将使公司面临更加严峻的经营局面。

对于本次处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公告中承认:“该处罚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将进一步加剧公司经营困难的局面。”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明确指出,祝昌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浙江证监局总计7945.46万元的罚款和上交所的“公开谴责”处分,传递出清晰的监管信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是监管的“零容忍”区。

元成股份虽已退市,但其历史违规行为仍被严肃追责,表明监管的问责链条不会因公司退市而终止。

在调查过程中,部分责任人曾提出申辩。祝昌人、周金海、余建飞提出,行政处罚查明的事实不应作为纪律处分依据的事实。但这些异议未被采纳。

随着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加强,任何企图通过财务造假欺骗市场和投资者的行为,终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