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刑事案件申诉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申诉时效问题

刑事申诉应当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超过两年的,如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仍可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二、申诉材料准备

申诉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状(写明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

2.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3.证明申诉理由的证据材料

4.身份证明文件

三、申诉理由的把握

申诉理由应当具体、充分,主要包括: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申诉管辖法院

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对死刑案件的申诉,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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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

申诉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六、申诉次数限制

对同一案件,申诉人向同一法院申诉的,一般只受理一次。对驳回申诉后,申诉人又提出新的理由的,可以再次受理。

七、委托代理

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律师在申诉过程中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会见在押的申诉人。

八、申诉与再审的关系

申诉是启动再审程序的重要途径,但并非所有申诉都能引起再审。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决定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驳回申诉。

九、申诉与信访的区别

申诉,是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明确的受理机关、审查标准和法律后果。

而信访,是公民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投诉请求的活动,两者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另外,越级申诉,会被直接不予受理,或许还会告知正确申诉的流程;而越级信访,则不会有这么好的待遇,或许可能会面临较为严厉的惩罚。

十、注意事项

1.申诉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2.申诉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3.申诉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法院通知;

4.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继续申诉。

总之,刑事申诉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申诉人应当充分准备,依法进行,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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