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位苏州的朋友上门找我咨询。他母亲有15年工龄,刚领上退休金不久,因病走了。老爷子(他父亲)平时不靠谱,母亲生病期间既不出钱也不出力,丧事全是儿子和小女儿张罗的。结果人刚走没几天,老爷子就瞒着子女,跑去社保局把丧葬费和抚恤金都领了,还谎称老伴的卡注销了,让钱打他账上。现在家里90多岁的外婆还在,老爷子拿着钱不吭声,村干部出面调解他都装聋作哑。

昨天,又一个南京的朋友辗转找来,情况更复杂。她哥哥工龄30多年,刚退休就突发离世,留下80多岁的老母亲和一个因赌博被判刑、被开除的儿子(也就是死者的侄子)。现在老母亲想拿回属于她的那份抚恤金,但侄子那边怎么操作的还不知道。

这两件事,一件发生在身边,一件就在隔壁南京,其实特别典型。很多家庭觉得“钱到手就行”,结果因为不懂法、不懂流程,要么被不靠谱的亲属独吞,要么一家人为了这笔钱反目成仇。今天咱们就结合这两个真实案例,把退休人员去世后的“身后钱”怎么领、怎么分,一次讲透。

第一步:谁能领?去哪领?

很多朋友以为,家里老人走了,钱就是“户主”或者“配偶”一个人的事。其实不然。

1. 丧葬费和抚恤金,不是“谁去领就是谁的”

这笔钱不是遗产,而是给死者近亲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所以在法律上,这笔钱属于近亲属共同共有

2. 去哪里领?

l企业退休人员:去参保地的社保局(或者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等线上渠道)。

l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通常找原单位人事部门,由单位统一向财政或主管部门申报。

3. 去的时候要带什么?

千万别一个人空手去。如果是去线下窗口,建议带上:

l 死者的身份证、社保卡(金融功能要激活)、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l 申领人(比如那位父亲,或者子女)的身份证。

l 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

重点提醒:如果家里人多,意见不统一,或者像南京案例那样,担心有人擅自领走,最好所有继承人一起去,或者由大家共同推举一个人去,并带上书面的《委托书》。现在很多地方的社保系统虽然只录入一个账户,但这不代表法律上钱就归他一个人。

第二步:钱领到手,怎么分?

这是最核心的问题。很多朋友问:“抚恤金是不是像遗产一样,大家平分?”

答案是:不是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同时更要照顾“弱者”和“付出者”。

1. 丧葬费:谁出的钱,归谁

丧葬费是给办理丧事的人的一种经济补偿。在苏州这个案例里,父亲没出一分钱,全是儿子和女儿掏的。那么这笔丧葬费,就应该归子女所有,用来抵扣办丧事的开销。父亲拿着这笔钱,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2. 抚恤金:不是“平分”,而是“酌情”

抚恤金的分配,法律没有规定死板的比例,但有明确的原则:

l优先照顾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人:比如苏州案例里90多岁的外婆,南京案例里80多岁的老母亲,她们是第一顺位的优抚对象,应该多分。

l照顾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子女平时照顾得多,或者像南京案例里,侄子虽然被判刑,但如果他平时照顾叔叔,也可以分,但如果有虐待、遗弃行为,则少分或不分。

l惩罚“自私”的人:苏州案例里的父亲,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甚至在老伴生病时不闻不问,这种情况下,他在分配抚恤金时,应当少分甚至不分

给朋友的建议:怎么办?

回到开头的两个案例。

对于那位苏州朋友,你父亲的行为是不地道的。这笔钱是大家共有的,他擅自领走且拒绝分配,侵犯了你们和外婆的权益。建议先找村委会、司法所调解,调解不成,可以拿着你们出丧葬费的票据、平时照顾母亲的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笔钱,外婆和你们子女都有份,他不能一个人霸着。

对于南京的朋友,虽然侄子有前科,但抚恤金是给家属的,只要他没有虐待你哥哥,原则上他作为直系亲属(如果他是唯一子女?需确认)也有资格参与分配。但80多岁的奶奶是重点照顾对象,她的份额必须保障。如果侄子想独吞,你们可以主张奶奶年事已高,应分得更多比例。

人走茶凉已是悲哀,别让这点“身后钱”成了压垮亲情的最后一根稻草。作为家属,我们既要懂得去社保局“领钱”,更要懂得在家庭内部“分钱”。领钱时,多一份谨慎(带好委托书);分钱时,多一份良知(照顾老弱)。如果遇到像案例中那样蛮横不讲理的家人,法律永远是保护你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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