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民举报

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

一段所谓昆明“街头火拼”的视频

画面中

多人持“枪”在街道、车边“激战”

引发大量关注与议论

造成不良影响

接到举报后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迅速联合刑侦支队

官渡分局、盘龙分局等

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于当日找到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以及参与拍摄的刘某某、郭某某

唐某某、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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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该视频系刘某某

为打发周末时间而组织拍摄

由郭某某、唐某某参与演出

张某某负责拍摄

完成后

四人并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公开发布

视频中出现的“枪支”

实为从某地购得的玩具枪

而视频的实际发布者樊某某

并未参与拍摄

他得知刘某某等人拍视频后

出于好奇索要观看,觉得“好玩”

便自行剪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

该视频在被查处前

已获得11.2万点赞

2949条评论及5.7万次转发

目前因违规已被平台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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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拍摄视频的四人未主动传播

经与属地法制部门沟通

警方已依法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

并责令其书写保证书

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虽未参与拍摄

且发布时标注了相关说明

无主观恶意

警方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责令其写下悔过书

配合消除不良影响

警方提示

请广大网民

不模仿、不传播此类不良内容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公安部新闻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