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物价翻了好几倍,连猪肉都不止这个价了吧?”看着手中的补偿决定,胡先生满心愤懑。如果拆迁补偿标准被强行锁定在十年前,被征收人究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胡先生家住四季如春的云南昆明,这里邻里和睦,生活安稳,这条街道承载了他多年的喜怒哀乐。早在2014年3月,因交通项目建设,胡先生的房子就被列入了征收范围。当时,胡先生十分配合征收工作。怎料征收方发布公告后便没了下文,这一拖就是漫长的十年。这十年间,胡先生一家在等待与不安中度过,妻子也时常忧心忡忡,不知未来几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直到2024年6月,征收方终于对胡先生的房子作出了补偿决定。然而,让胡先生难以接受的是,补偿金额竟然依据的是十年前的标准,完全忽略了这十年间的时间成本和市场物价的飞涨。面对这份严重不合理的补偿,胡先生果断拒绝,他不愿自己的权益就这样被悄无声息地剥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补偿应当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征收部门需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等事项,与被征收人订立协议。在本案中,征收方明显忽视了市场变化,胡先生完全有理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公平的补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