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做错事还能找个“记性不好”的借口?

广东湛江最近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听得人是直摇头。三个才15岁的半大小伙子,凌晨三点不睡觉,拿着家伙事儿在街上追着人打,下手那叫一个黑。结果呢,人是抓到了,要蹲13天拘留所。这下,其中一位彭姓少年“破防”了,对着警察叔叔来了句:“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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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这一句话,信息量太大了。

咱们老百姓常说“不知者不罪”,但这彭同学的“不知”,可不是不知道打人犯法,他是忘了“法律啥时候改”了,这言外之意就是:要是早知道新法元旦就实施,我这顿打就不在这会儿打了,得赶在去年12月31号之前动手,那不就“白嫖”一次免罚金牌了?

这哪是“忘记”啊,这分明是把法律当成了可以算计的游戏规则。这孩子,法律条文研究得比谁都透彻。旧法里14到16岁是“绝对豁免权”,他知道;新法改了,啥时候改的,他也门儿清。合着他在心里是拿个小本本算计着呢:只要赶在新法生效前闹一闹,就能凭年龄“金蝉脱壳”。这哪是未成年人啊,这简直是“法外狂徒”幼苗啊。

以前咱们总说,孩子小,不懂事,法律得保护未成年人。这话没错,但被某些“小聪明”一钻空子,这保护伞就成了他们胡作非为的遮羞布。这几个孩子,凌晨三点,持械追打,造成轻微伤,这性质能叫“不懂事”?这要是真按以前的旧规矩,不执行拘留,光是训诫几句就放出来,那对被打的人来说,公平吗?对守法的人来说,服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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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法修订,那是一点也不含糊,直接把漏洞给堵死了。以后不再是“满了14岁就万事大吉”,如果你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一年内不是头一回犯浑,那这拘留所,你是非蹲不可。这就对了!年龄,从来都不应该是逃避惩罚的挡箭牌。你身体发育了,力气大了,能拿得动棍子打人了,就得为你做的事承担后果。

这彭同学的一句“忘改法”,真是给咱们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

第一,是给这些“小大人”敲的。别觉得自己揣着明白装糊涂就能蒙混过关。法律不是你算计的工具,心存侥幸,迟早要栽大跟头。这次是“忘记”了日期,下次要是“忘记”了杀人偿命呢?这念头一歪,那可就是万丈深渊。

第二,也是更要紧的,是给家长和学校敲的。这孩子,法律条款背得滚瓜烂熟,怎么就没把“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的道理装进心里呢?这说明啥?说明咱们的教育可能出了偏差。光盯着分数不行啊,这“德”要是跟不上,书读得再多,也可能是个祸害。家长平时都忙啥去了?是不是对孩子太过放纵,或者根本就疏于管教,才让他觉得,只要有个“未成年”的身份,就能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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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湛江警方依法办事,给这三个孩子送进去“冷静冷静”,真是大快人心。这13天,让他们好好在里头反思反思,比啥说教都管用。

最后,咱想问问大伙儿:对于这种“算计”着法律空子犯事儿,结果“算漏了”的熊孩子,除了拘留,咱们还能做点啥,才能真正把他拉回正道?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探讨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