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稳定金融物价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为提高本币信用、稳定金融物价起见,凡进入兰市党、政、军机关部队及一切人员,于进城三天内,一律禁止在市场上购买物品,以便军管会做掌握金融物价的准备工作,希各机关部队于入城前准备好三天食用物品,并即通知所属全体同志,严格遵守此一规定,特此通知。
兰州市军管会
一九四九年八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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