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陪家里老人去寺庙上香算不算违纪?”“单位组织红色教育路过道观,进去参观了解建筑文化违规吗?”每逢节假日,这类疑问总会在党员群体中引发讨论。

一边是传统民俗的人情考量,一边是党纪党规的刚性约束,很多人对此感到困惑。事实上,关于党员能否烧香拜佛、进入宗教场所,答案从来不是简单的“能”或“不能”,但有一条红线绝对不能逾越——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更不能搞迷信活动

这一要求并非口头告诫,而是写进党内法规的硬性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信仰宗教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未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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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疑惑: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为何党员要被特殊限制?关键在于,加入中国共产党并非简单的身份叠加,而是主动选择的“权利让渡”与“义务增持”。

作为普通公民,信仰宗教是法律赋予的自由,但党员作为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分子,必须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科学的无神论世界观。

从宣誓入党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了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公民权利,扛起了更高标准的政治责任。

回到大家最关心的核心问题:党员踏入寺庙、道观等场所,就一定违纪吗?答案是“不一定”。判断的关键在于两个维度:行为目的与具体表现,核心是分清“正常社会活动”与“迷信活动”的边界,不能搞“一刀切”。

第一种合法情形:以参观游览为目的,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比如单位组织红色教育途中,经过合法开放的宗教场所,进入后仅了解历史沿革、建筑艺术、文化遗产等内容,全程不烧香拜佛、不求神问卜,不佩戴宗教标识、不参与宗教仪式,这种单纯的文化考察行为,不属于违纪范畴。

毕竟,宗教场所本身可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党员了解传统文化与坚守无神论立场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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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合法情形:参与无宗教属性的民族民俗活动。

我国部分民族地区的传统节日,虽历史上可能与宗教有关,但经过长期发展已剥离宗教内核,成为民族风俗习惯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员若按照民族礼仪参与这类活动,比如少数民族的传统节庆聚餐、民俗表演等,核心是表达对民族文化的尊重,而非认同宗教信仰,这类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违纪。

需要警惕的是,有些看似“无伤大雅”的行为,实则已触碰纪律红线。

有人认为“偶尔烧一炷香,不算真信仰宗教,没必要小题大做”,这种想法恰恰是危险的。信仰的滑坡往往始于细微之处,今天觉得“烧柱香求平安”无所谓,明天就可能沉迷风水命理,后天甚至会在决策中依赖“鬼神指引”,最终背离马克思主义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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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党员以“陪家人”“随大流”为借口参与宗教活动,殊不知党员身份没有“私人时间”与“公共时间”的区分,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必须时刻牢记第一身份,坚守无神论立场。

除了传统的烧香拜佛,还有些“流行”的迷信行为同样不能碰。比如沉迷星座占卜、八卦算命,在办公室或家中摆放风水摆件,私会“风水大师”调整布局,甚至依据“命理”决定工作安排等,这些行为都属于明确的迷信活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近年来查处的案例中,就有党员干部因沉迷迷信活动,耗费大量公款请人“作法”,最终受到开除党籍的重处分,教训极为深刻。

归根结底,对党员的要求,本质上是对理想信念的坚守。作为先锋队成员,党员必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所谓“求神不如求己,拜佛不如实干”,坚守信仰、践行宗旨,才是党员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抵御各类迷信思想侵蚀的最强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