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网友来说,相信大家都记得《三字经》中的第一句孟子的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对于荀子来说却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孟子认为人性天生具备向善潜能‘;荀子则认为人性天生趋利避害,自私贪婪需后天约束,所以小孩子从小就要接受教育。
那么,按照我们现在的家长来看,肯定是支持荀子的多,否则也不会说什么小树不修不长的话了。而孩子一旦犯了错,家长就首先要检讨自己,平时有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不能用一句:“他还是个孩子呀。”来推卸责任逃避法律责任和破坏之后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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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星期天,湖南郴州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小男孩纵火的案件,如果不是商店门口的监控视频完整拍摄下来,大家真的以为这是一场意外。同时,如果不是当时门口的店员发现了火情,相信整个纵火面积不堪设想,同时导致的人身伤亡事件也非常惨烈的。
从监控视频当中可以看到,在一家商铺门口摆放了一些售卖水果的泡沫,这个时候一名小男孩大概七八岁,直接走过来掏出手上的打火机,就弯下腰点燃了中间的一块泡沫。刚点燃之后还怕火苗灭了,硬是站在旁边观察了一会儿,发现火苗大了起来才火速离开。
而这一幕如果是被店员看到,相信会过来找小男孩的脸就扇一巴掌教育他的,而男孩的父母得知之后,肯定会跟店员死磕并且报警,要求警方拘留店员理由是殴打自己的儿子。因为,店员发现了小孩纵火,但是火并没有燃起来被店员发现了,所以不能惩戒这个小男孩。
但是,现实是这个小男孩纵火了,并且观察到火苗点燃之后迅速逃离,这一幕被监控视频拍摄得清清楚楚。而店员在三米远的地方一开始并没有发现男孩的行为,刚刚在门口打扫卫生,一转头才看到泡沫板着火了,立马跑了过来把点燃的泡沫箱子拖开了。
看到这里不得不说幸亏门口有人站着,否则这次火灾事故导致店铺被烧毁,这小男孩的家长就要承担全部的损失了。虽然,你家小孩子纵火不能拘留或者判刑,但是你作为孩子的家长作为监护人,要陪上自己的家当来为儿子的行为买单,为自己平时不教育儿子的后果买单。
如果小孩的家长发现儿子口袋里有打火机,首先第一个就要没收,其次要问他是不是在抽烟,或者询问他为什么拿打火机,是否点燃过什么地方造成火灾?有谁家的家长会让孩子的口袋装打火机,这本身就是一件不能容忍的事情。一旦孩子酿成大祸,后悔都晚了。
湖南一名网友跟帖留言;“我在广州也遇到过这种小孩,是在草坪上纵火,老板没有开店,来了几个小孩看到后大喊着火了,我跟我一个朋友听到了过去灭掉了。后来来了一个阿姨,指着一个穿蓝色衣服的小孩说估计是他点的,他之前就在那里玩打火机,阿姨还提醒我们注意这个小孩。”
辽宁一名网友跟帖留言;“都说他小不懂事,他却想一把火让你一贫如洗,甚至灭你满门。这样的小孩一定要顺着监控抓到,让他和他父母过来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否则,以后这小孩会酿成更大的祸害。最好就是选择报警让他吃吃教训,强烈建议把少管所重新开起来。”
说到这里大家又要重新来思考一下了,到底是“人之初性本善”,还是“人之初性本恶”了。其实,每个小孩的出生从来都是固定的性格,基因决定了他的一切。只有后天的教育才能改变人的丑恶和自私,只有法律才能约束人的暴力和凶残。就像发现“超雄症”的孩子,要特别留意杜绝他们犯罪一样。
前几天还刷到一个爸爸,说两年前他儿子带打火机上山,烧了一座山,赔了200多万,也幸亏他是做生意的,换了普通人坑死了。可见,人类从来不是一张白纸,一些孩子看上去是单纯的,其实却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否则,也不会需要所谓的教育,来开童智,启智慧了。
大家对于这种小孩子带着打火机纵火的行为,你认为应该选择报警处理让家长赔偿损失还是不了了之?欢迎跟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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