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卷第二 周纪二 显王十三年 秦虞人之期,姓曹,曹本自颛顼之玄孙陆终之子六安,是为曹姓。周武王封曹侠于邰,故称曹姓。又云:曹,叔振铎之后,武王母弟也,后以为氏。史记:齐桓公伐鲁,鲁共公请桓公许之,与盟于柯,将盟,曹沫执匕首劫桓公于坛上,请反鲁之侵地。桓公许之,曹沫去匕首而就位。桓公悔,欲杀曹沫,管仲不许。曰:“原为降矣,军志曰:‘请得之。’公曰:‘得原矣,所亡滋多。’退一而原降。魏文侯事见上卷威烈王二十三年。背,蒲车翻。秦隐曰:沫,音七葛翻。左传:谷梁并作曹沫。然则沫宜音灭。秦孝公不废从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狡且不敢忘信以备其民,处昌曰翻。赵七喻翻。畜,许六翻,养也。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治,直翻。 十一年 韩懿侯薨,子昭侯立。谥法:昭德有劳曰昭,圣闻周达曰昭。 十二年 秦败韩师于西山。自白马熊耳东连嵩高,南至鲁阳,皆韩之西山。败,补迈翻。 十三年 甲子,前三五七。魏韩章、十一行本韩作翟。乙丑,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张校同。会于郇。班志,郇县属中山郡。此时为赵地,后汉改曰高邑,唐为赵州柏乡县。赞皇县地。郇,呼各翻。 十四年 丙寅,前三五五。赵燕会于阿。燕,因肩翻。赵齐宋会于平陆。 齐威王、魏惠王会于邯。惠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乘,绳证翻。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城在齐之南境,故曰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朝,直遥翻。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盼,匹苋翻。又拔班翻。按丁度集韵,盼与盼同。盼子,齐之司姓,即田盼也。班志,高唐县属平原郡。杜预曰:祝阿西北有高唐城。宋白曰:齐州章丘县,古高唐。春秋,战国之时为齐邑,故城在隶属城阳县四十里。唐之禹城,汉祝阿也。吾臣有黔大者,使守徐州,姓谱:齐有黔姓也。音詹翻。同县影曰:鲁国鄹县,六国时曰徐州。徐,音舒。丁度集韵,徐作除,音同。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燕在齐之北,赵在齐之西。贾逵曰:燕赵长齐,故祭以求福。燕,因肩翻。从而从者七十余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种,章勇翻。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 秦孝公、魏惠王会于杜平。班志,京兆有杜陵县,故周之杜伯国也。史记灌婴传:婴以昌平侯食邑于杜平乡。正义曰:杜平在唐之同州澄城县界。魏世家作杜平。 十五年 丁卯,前三五四。鲁共公薨,子康公毛立。共,读曰恭。 秦败魏师于元里。史记正义曰:元里亦在同州澄城县界。败,补迈翻。 斩首七千级,秦法战而斩敌人一首者,赐爵一级,因谓之级。取少梁。少,诗照翻。 魏惠王伐赵,围邯郸。楚王使景舍救赵。邯,音寒。战,音丹。昭,屈景,皆楚之同姓,楚强族也。 十六年 戊辰,前三五三。齐威王使田忌救赵。 初,孙膑与庞涓俱学兵法,姓谱:周文王子康叔封于卫,至武公子惠孙曾耳为卫上卿,因氏焉,后有孙武、孙膑、俱善兵。赵明诚金石录有汉安平相孙根碑云:先出自有殷之裔子,武王定周,封此干蓼,胤齐分析,定曰孙焉。姓谱又曰:唐姓,舜公之后,支庶封于唐,因氏焉。颍,频忍翻。则刑也。去膝盖骨。郑玄曰:周改膑作刖,断足也。书传云:决关梁,输城郭而略盗者,其刑膑。孙膑盖以此故呼为膑。说文:膑,膝端也,类篇:跽,膝也。膑刑,膝上去骨也。自以能不及孙膑,乃召宾客荐膑。膑逃仕魏为将军,将军之官,自周以来有之。自以能不及孙膑,乃召宾客荐膑。说文:膑,膝端也,类篇:跽,膝也。膑刑,膝上去骨也。 庞涓仕魏为将军,将军之官,自周以来有之。自以能不及孙膑,乃召宾客荐膑。膑逃仕魏为将军,将军之官,自周以来有之。自以能不及孙膑,乃召宾客荐膑。膑逃仕魏为将军,将军之官,自周以来有之。 至,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断,丁贯翻。欲使终身废弃。齐使者至魏,孙膑以刑徒阴见,说齐使者:“齐使踪迹与之齐。”之徒也。田忌善而客待之,进于齐。

这段材料表面上是《资治通鉴》对战国前期若干史事的编年摘录,实则把三个层面的“国家能力问题”串联在一起:

其一是“信义—制度”如何在强制与欺诈并存的国际体系中维系最低限度的秩序;

其二是“宝—财—人”之间的价值排序,如何决定一国安全边界与政治统合的质量;

其三是战争从“勇力决胜”转向“组织与知识决胜”之后,军事技术、官僚动员与人才制度如何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变量。

若从政治学与制度史的视角加以重读,这段材料并非零散叙事,而是一套可以被概括为“信用治理—人才治理—战略治理”的结构性说明:战国之所以走向兼并,并不单是兵强马壮的简单叠加,而是各国在信用约束、资源组织、人才配置与战略学习上的差距被系统性放大。

先看材料开端关于曹沫的叙述。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要求归还侵地,齐桓公“许之而后悔”,管仲则以“原已降、得之则所亡滋多”的逻辑阻止桓公反悔。这里的关键不在于“劫盟”本身,而在于管仲以政治成本核算的方式,把“信义”从道德美德转化为可计算的制度资源:一旦盟誓可被轻易撕毁,外部诸侯将把齐国的承诺视为不可靠信号,后续的合纵、朝会、借道、互市都将变得昂贵,齐国需要付出更高的军事与财政成本去“重新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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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守信”并不是温情主义,而是一种降低交易成本、稳定预期的治理技术。对霸权国家而言,声誉本身就是可动员的权力;短期的土地得失若以长期的信誉折损为代价,反而会削弱对外统合能力。管仲之所以能“止杀曹沫”,在制度逻辑上等于把齐国的对外承诺纳入一种可持续的信用机制:霸权靠的不只是武力压制,还要靠“可预期的规则”,否则就会陷入以暴力反复确认秩序的恶性循环。

材料随后转入对战国时代“趋于诈力”的概括,并以商鞅“从木之赏”作为对照:即便在一个以战争、权谋、合纵连横为常态的体系中,仍必须保留“信”的最低底线,以免内部民众与外部盟友都无法形成稳定预期。这一点很重要:战国的“法”不是抽象的严刑峻法,而是通过可验证、可兑现的奖惩,把国家信用嵌入制度装置之中。所谓“狡且不敢忘信以备其民”,说的正是国家治理必须解决一个悖论:对外可以权变,但对内不能随意;对外可以诈力,但对内必须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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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旦内部信用崩塌,征发、赋税、军功、爵赏都会失灵,国家就无法持续动员。由此,材料在价值层面已经给出判断:真正能支撑“治平之政”的,不是偶然的机智或个人勇力,而是制度化的信用与可持续的动员能力。

在这一逻辑铺垫上,齐威王与魏惠王“宝”的对话就不再是机智辩论,而是一段关于国家能力的高度概括。魏惠王列举“径寸之珠、照车十二乘”的物质奇珍,齐威王则以四位大臣的治理绩效为“宝”:守南城使楚不敢寇、守高唐使赵不敢东渔、守徐州使边境安定、备盗贼使“道不拾遗”。

这段话的精髓是把“财富观”从可携带的奢侈品转向不可替代的公共品:安全、秩序、边境稳定、治安清明。这是典型的“以治理绩效重估财富”的论证:珠玉可以炫耀,却不能形成持续的边境威慑;而有能力的官僚与将帅能够把国家的资源转化为稳定秩序,使外部对手形成“不可得逞”的预期,使内部社会形成“可安其生业”的预期。

换句话说,齐威王宣称的“宝”,本质上是对“人”的制度化投资——不是泛泛的“重用人才”,而是把人才放在关键节点上,使其治理能力转化为可观察的公共秩序。

更进一步看,齐威王列举的四项绩效并非零散:它们对应国家能力的四个维度。

第一是外部防御与边境威慑(南城、楚不敢寇);

第二是对战略资源与关键空间的控制(高唐、河渔,实为对交通与经济要害的把控);

第三是区域治理与行政整合(徐州作为边地治理单元,体现跨区域统合的能力);第四是内部治安与社会信任(“道不拾遗”指向基层秩序与法的可执行性)。这四个维度共同指向同一结论:国家强,不在于“占有更多奇物”,而在于能否把制度与人才配置到正确的位置,从而稳定边界、整合空间、降低社会运行摩擦。对照魏惠王的“珠玉叙事”,齐威王的“治理叙事”更接近现代意义上的公共财政与公共管理逻辑:可持续的强国来自公共品供给能力,而公共品供给能力来自制度化的人才与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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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材料进入“围邯郸—救赵”的战事链条,并引出孙膑与庞涓的故事。这一部分常被当作“兵法传奇”,但若从制度史角度理解,它展示的是战国时期军事竞争的结构性升级:战争不再主要由贵族勇武与临阵血气决定,而越来越依赖专业化知识、持续训练、情报判断、诱敌与迂回等“组织化理性”。孙膑与庞涓“俱学兵法”,意味着兵学作为可传授、可复制的知识体系开始进入国家竞争;而庞涓对孙膑的“膑刑”与构陷,则揭示人才制度的阴暗面:当国家把战争胜负高度系于“将—谋—法”的专业能力时,人才不仅成为资源,也会成为权力斗争的焦点,围绕人才的控制、排斥与掠夺会更加激烈。庞涓不是单纯的私人嫉妒,他更像是在争夺“知识—声望—军权”的垄断地位:通过摧毁竞争者来维护自己的军事权威。

这种逻辑在战国并不罕见:人才市场尚未完全制度化时,强者往往通过政治性打压排除异己,短期看可巩固个人权势,长期却会损害国家的人才供给与战略学习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孙膑虽受刑而不废,最终仍能通过“阴见齐使”转入齐国并受到田忌礼遇。这一细节凸显战国人才流动的制度背景:各国在兼并竞争中形成“跨国用人”的格局,人才不再被单一宗法共同体锁定,而可以在诸侯之间流转;国家之间也会把吸纳敌国人才视为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路径。田忌“客待之”并“进于齐”,说明齐国在一定程度上具备识才、容才、用才的机制:能够把个体的知识转化为国家的战略资产。

与之相对,魏国对孙膑的残害,反而是对自身战略能力的自损。由此,材料在深层上提出一个命题:战国强弱的分化,不仅取决于疆域与人口,更取决于一国能否形成开放的人才吸纳与保护机制,能否使知识型能力转化为组织化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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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部分合起来看,这段材料可以提炼出一个较为完整的解释框架:

第一层是“信用约束”。无论是曹沫劫盟后齐国仍守诺,还是商鞅以可兑现的赏罚建立制度信赖,都说明国家要想持续动员,必须在内部与外部建立可预期的承诺机制。

第二层是“治理绩效”。齐威王所谓“宝”,是将秩序、安全、治安等公共品视为国家财富的核心形态,强调以人才与制度提升公共品供给能力。

第三层是“战略学习”。孙膑—庞涓的故事与救赵战事链条,指向战争形态从勇武走向知识与组织,国家之间通过吸纳人才与优化用人机制来实现战略跃迁。三者共同构成战国政治的基本逻辑:信用降低治理成本,治理绩效强化统合能力,战略学习决定竞争上限。

因此,这段材料对理解战国乃至更广泛的政治发展具有两点启示。

其一,所谓“强国之道”并非单纯的扩军与夺地,而是通过制度化信用与公共品供给提升国家的可持续动员能力;短期的机会主义可能带来收益,但长期会腐蚀信誉与组织基础,最终使国家陷入高成本统治。

其二,国家竞争的本质是组织能力竞争,而组织能力最终落在“人”的配置与保护上:能否识才、容才、用才,能否把个体知识转化为制度化战力,往往比一时的财富与武力更决定历史走向。换句话说,齐威王的“宝”之所以更高明,不是修辞漂亮,而是他准确抓住了国家能力的核心:真正照亮千里的,不是珠玉之光,而是制度、人才与秩序所形成的稳定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