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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有网民举报

某社交平台账号发布了一段

所谓昆明“街头火拼”的视频

画面中多人持“枪”在街道、车边“激战”

引发大量关注与议论

造成不良影响

接到举报后

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迅速联合刑侦支队

官渡分局、盘龙分局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于当日找到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以及参与拍摄的刘某某、郭某某

唐某某、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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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该视频系刘某某在周末

为打发时间组织拍摄

某某、唐某某参与演出

某某负责拍摄

完成后

4人并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公开发布

视频中出现的“枪支”

实为从某地购得的玩具枪

视频的实际发布者是樊某某

他并未参与拍摄

得知刘某某等人在拍视频

出于好奇索要观看后

觉得“好玩”便自行剪辑上传

未意识到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该视频在被查处前

已获得11.2万点赞

2949条评论及5.7万次转发

目前因违规已被平台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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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拍摄视频的4人未主动传播

经与属地法制部门沟通

警方已依法对4人进行批评教育

并责令其书写保证书

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虽未参与拍摄

且发布时标注了相关说明

无主观恶意

警方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责令其写下悔过书

配合消除不良影响

警方提示:

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网上行为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昆明公安

将持续开展

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依法打击处置网络谣言

希望广大群众

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

举报方式

一、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方式

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

2. 举报电话

0871-67443542

3. 举报邮箱

kmsjbzx@126.com

4. 微信公众号

网信昆明

5. 微博

昆明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二、昆明市公安局举报方式

1. 举报电话:0871-63865952

2. 举报邮箱:kmwjjbyx@163.com

三、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方式

0871-12315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编辑:向红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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