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民举报
某社交平台账号发布了一段
所谓昆明“街头火拼”的视频
画面中多人持“枪”在街道、车边“激战”
引发大量关注与议论
造成不良影响
接到举报后
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迅速联合刑侦支队
官渡分局、盘龙分局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于当日找到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以及参与拍摄的刘某某、郭某某
唐某某、张某某
经了解
该视频系刘某某在周末
为打发时间组织拍摄
郭某某、唐某某参与演出
张某某负责拍摄
完成后
4人并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公开发布
视频中出现的“枪支”
实为从某地购得的玩具枪
视频的实际发布者是樊某某
他并未参与拍摄
得知刘某某等人在拍视频
出于好奇索要观看后
觉得“好玩”便自行剪辑上传
未意识到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该视频在被查处前
已获得11.2万点赞
2949条评论及5.7万次转发
目前因违规已被平台下架
鉴于拍摄视频的4人未主动传播
经与属地法制部门沟通
警方已依法对4人进行批评教育
并责令其书写保证书
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虽未参与拍摄
且发布时标注了相关说明
无主观恶意
警方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责令其写下悔过书
配合消除不良影响
警方提示:
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网上行为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昆明公安
将持续开展
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依法打击处置网络谣言
希望广大群众
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
举报方式
一、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方式
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
2. 举报电话
0871-67443542
3. 举报邮箱
kmsjbzx@126.com
4. 微信公众号
网信昆明
5. 微博
昆明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二、昆明市公安局举报方式
1. 举报电话:0871-63865952
2. 举报邮箱:kmwjjbyx@163.com
三、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方式
0871-12315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编辑:向红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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