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国库业务管理规定、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人民币收付业务及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245.4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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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时任该行行长蔡某阳对公司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数字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林某成对公司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4.8万元;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徐某南对公司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被罚款1万元;副行长叶某芳对公司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被罚款3.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更早之前的2023年1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贷业务内控制度不健全、信贷资金监测系统不完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处以11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福建安溪农商行2020年7月由安溪农信社改制设立,注册资本9.15亿元。
截至2024年末,该行总资产达到339.79亿元,较2023年末的315.80亿元有所增长。营业收入为11.0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净利润为4.00亿元,同比增长2.00%。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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