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春的脚步临近
亲友团聚、节日宴请等活动
进入高峰期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也随之进入高发时段
为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交警九分局
现将近期查处的
部分酒醉驾违法案例
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01
跨年小酌存侥幸 酒驾被查悔莫及
2025年12月31日,跨年之夜的喜庆氛围弥漫全城,当晚22时39分许,庞某驾驶贵JY***7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青白江区大弯东路路段时,被成都交警九分局执勤民警当场拦停检查。因民警察觉庞某身上带有明显酒气,随即对其开展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显示为57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庞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6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记12分。
02
屡教不改再酒驾 双重违法遭重罚
相较于庞某的初次违法,驾驶人包某某的行为则属于明知故犯、错上加错。2025年12月21日20时31分许,包某某驾驶川GB***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青白江区弥牟中街路段时,因身上酒气明显被执勤民警拦截核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确认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包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仍处于暂扣状态。这意味着,包某某同时构成“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性质更为恶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8日、罚款2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行政处罚。
03
心存侥幸醉驾行 新年伊始落法网
新年伊始,本应是万象更新的美好时刻,驾驶人徐某某却心存侥幸醉驾上路,最终自食恶果。2026年1月2日21时32分许,徐某某驾驶川A9***5小型轿车行驶至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一段时,被成都交警九分局执勤警力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察觉徐某某身上酒气浓烈,随即对其开展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将徐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进一步开展血液乙醇浓度检测以固定证据。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看看酒驾带来的成本
你真的可以承受?
酒后驾驶
危害大、代价高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抱着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
主编 | 张毅妮
审核 | 付彪
责任编辑 | 刘斯可 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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