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李文博,一个退休教授。

二十年前,他嫌妻子陈秀兰出身低微,丢他的人,狠心把妻子逼回了乡下。

每月寄去几百块钱,就当是打发叫花子。

七十岁这年,李文博病了,怕了,想起了她。

李文博本以为这次回去“恩赐”般地接妻子回家,她会感激涕零。

可当李文博风尘仆仆地推开老家那扇门,看到的景象却让他如遭雷击。

他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用拳头狠狠捶打着胸口,嘶吼出那句迟到了二十年的话:

“秀兰……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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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末的陈家庄,空气里永远飘着两种味道。

一种是牲口粪便的骚臭,另一种是黄土被太阳晒得滚烫后翻上来的腥气。

李文博的到来,像一颗薄荷糖,给这片沉闷的土地带来了一丝丝凉飕飕的、不一样的味道。

他是城里来的知青,皮肤白,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人的时候眼神总有点飘,好像在看人,又好像在看人身后的远山。

他会拉手风琴,琴声一响,村里的鸡都不叫了,狗也竖起了耳朵。

陈秀兰就是在那样的琴声里,第一次注意到这个城里来的年轻人。

她不像村里其他姑娘,敢凑上去看热闹,她只是远远地站在自家院门口的槐树下,手里还捏着针线活。

她不爱说话,村里人都说她有点闷,但都知道她有一双神仙手。

一块粗布,几根野地里采来的、自己染色的棉线,经了她的手,就能开出牡丹,飞出凤凰。

李文博很快也注意到了这个沉默的姑娘,因为他破了洞的袜子,总是隔天就被人悄悄补好,放在他宿舍的窗台上。

那针脚细密得像机器织的,还在破损处绣了一小片青翠的竹叶,像一声无言的叹息。

他拿着衬衫又去找她,她正在院子里染布,一大缸蓝靛水,映着她的脸都泛着青光。

“秀兰同志,太感谢你了。这手艺,绝了!”他由衷地赞叹。

“不……不碍事的。”她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有些不知所措。

“我没什么好谢你的,要不,我给你拉首曲子吧?”李文博说着,就跑回去拿来了他的宝贝手风琴。

他拉的是《喀秋莎》,琴声一起,半个村子的孩子都围了过来。

陈秀兰站在人群后面,眼睛亮晶晶的,像被雨水洗过的黑葡萄。

从那天起,李文博总有各种理由往她家跑。今天是借个锤子,明天是问问节气。

“秀兰,这红薯怎么烤才甜?”

“……得用草木灰焐着,火不能太旺。”

“秀兰,你看我写的诗,写的就是咱们村的梯田。”

她看不懂,但她会抬起头,认真地听他念,然后说:“好听。”

一来二去,村里开始传闲话了。“看那城里来的李知青,跟老陈家那闺女,八成是好上了。”

陈秀兰的娘把她叫到屋里,沉着脸问:“秀兰,你跟那个李知青,到底咋回事?”

“娘,我们……没咋。”

“没咋?没咋他天天往咱家跑?我跟你说,那种城里人,心眼多,你可别犯傻!”

陈秀-兰低着头,手指把衣角都快揉烂了。

那天晚上,李文博又在村头的晒谷场拉琴,拉的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他拉完,陈秀兰悄悄走到他跟前,塞给他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

借着月光,他看着她,认真地说:“秀兰,他们说的,不是闲话。我是真心的。”

她猛地抬起头,眼睛里像有星星在闪。

“等我考上大学,我一定回来娶你,用八抬大轿!”他抓着她的手,急切地保证。

她没说话,但李文博感觉她的手在他掌心里,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那天晚上,她把母亲传下来的银手镯中的一只塞到他手里。

她说:“这个你拿着,到了城里,要是想我了,就看看它。”

那只手镯凉凉的,带着她的体温,攥在李文博手里,像是攥住了一个沉甸甸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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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恢复高考啦!”邮递员的喊声像一把锋利的剪刀,瞬间剪开了陈家庄沉闷的空气。

李文博正在地里割麦子,听到这话,手里的镰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他疯了一样冲向村委会,抢过那张报纸,一个字一个字地看,手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是真的……是真的!”他喃喃自语,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

可是,狂喜过后,是巨大的窘迫。

“文博,你咋不高兴哩?”陈秀兰看他一连几天都愁眉苦脸的。

李文博叹了口气,坐在炕沿上,“高兴啥?去县城考试要钱,买书本要钱,我从哪弄去?”

“要……要多少?”

“我打听了,光路费和报名费就得十几块,再加上书本,没个二三十块下不来。”李文博垂头丧气,“算了,命该如此。”

第二天,陈秀兰找到他,把一个用手绢包着的小包塞给他。

李文博打开一看,里面是十几块皱巴巴的毛票,还有一只银手镯。

“秀兰,你这是……”他惊得说不出话。

“你别管,钱你先拿着。不够,我再想办法。”她说完,转身就跑了。

李文博后来才从邻居大婶那听说,陈秀兰把她娘留给她的嫁妆,一对银手镯,还有几件新衣服,全当给了下乡收古董的货郎。

“那傻女子哟,为了你,啥都豁出去了。”大婶咂着嘴说。

钱还是不够。陈秀兰开始接活,没日没夜地做。

“秀兰,王家屯的姑娘要出嫁,要一套被面,活儿急,工钱给得高,你接不接?”媒婆找上门来。

“接!啥时候要?”

“三天!”

陈秀兰就点了三天三夜的煤油灯。

李文博半夜醒来,总能看到她窗户里透出的那点光,和她伏在桌前的瘦小身影。

他还看见她白天跟着村里的妇人一起去砸石子修水利,纤细的手指握着沉重的铁锤。

晚上回来,她的手又红又肿,就悄悄用草药泡了,第二天继续。

李文博心疼,劝她:“秀兰,别这么拼了,大不了我不考了。”

“胡说!”陈秀兰第一次对他发了火,“你要是敢不考,我就……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李文博再也不敢提了。他把所有的感激和愧疚,都变成了学习的动力。

他没日没夜地看书,把那些知识像吃饭一样塞进脑子里。

他走的那天,陈秀兰来送他,眼睛又红又肿。

“秀兰,等我回来。”李文博握着她的手,郑重地说。

“嗯。”她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煮鸡蛋,“路上吃。”

他当着全村人的面,剥开鸡蛋,大口地吃了下去,吃得有些噎。

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李文博,一定会回来娶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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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博同志,单位分房的钥匙,恭喜啊!”房管科的同事把一串崭新的钥匙递给他。

李文博的手都在抖,他终于在这座城市里,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他回去娶了陈秀兰,用一辆借来的吉普车,把她从陈家庄接了出来。

婚礼办得很简单,但陈秀兰脸上的笑,比城里百货大楼的灯还亮。

女儿李静出生后,十几平米的筒子楼里,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

“秀兰,今天下班我路过菜场,买了条鱼,你晚上炖个汤。”

“好嘞,你先看会儿孩子,我这就去收拾。”

李文博觉得日子就像这鱼汤一样,鲜美,滚烫。

他在单位里是个有前途的年轻干事,回到家,有热饭热菜,有温柔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

“文博,你的衬衫领子又有点脏了,脱下来我给你洗洗。”

“文博,你别总熬夜,伤身体,我给你煮了碗面。”

陈秀兰的话不多,说的都是这些琐碎小事,但这些话,像温暖的棉絮,把李文博包裹得严严实实。

可人是会变的。李文博提了科长,分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子。

搬家那天,单位的同事和领导都来庆贺,屋子里坐得满满当当。

王副局长的夫人,一个穿着旗袍、烫着卷发的上海女人,端着一杯茶,优雅地走到正在厨房里忙活的陈秀兰身边。

“这位就是弟妹吧?真是辛苦了。”她客气地笑着。

“不……不辛苦。”陈秀兰紧张地在围裙上擦手。

“听我们家老王说,文博可是单位的笔杆子,前途无量啊。弟妹在哪儿高就?”

这个问题,像一道闪电,劈开了热闹的空气。

客厅里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

陈秀兰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一直红到耳根。

她低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叫:“我……我从农村来的,没……没工作。”

李文博端着酒杯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他看到同事们眼中一闪而过的、那种混杂着同情和了然的神情。

那一刻,他第一次觉得,陈秀-兰身上的那股泥土味,是那么刺鼻,那么让他难堪。

晚上,客人都走了,李文博坐在沙发上抽烟,一根接一根。

“文博,你怎么了?是不是累了?”陈秀兰收拾完碗筷,走过来问。

“没事。”他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口气很冲。

他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土气罩衫的女人,第一次觉得,她和这个家,和他的未来,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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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起,李文博像变了个人。

“秀兰,你以后说话,能不能把‘俺们’改成‘我们’?”

“秀兰,这件衣服太土了,别穿了,明天我带你去买新的。”

“秀兰,吃饭的时候,别出声,城里人讲究这个。”

他开始像个严厉的教官,试图把陈秀兰身上的所有“乡土气”都抹掉。

陈秀兰默默地听着,学着。

她学着说不习惯的普通话,学着穿让她浑身不自在的连衣裙,学着在饭桌上小口吃饭。

但她越是努力,在李文博眼里就越是笨拙。

“算了算了,你穿这个裙子,跟个唱戏的一样,还是换回来吧。”他看着穿着新裙子、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的陈秀兰,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单位有舞会,同事都带着家属去。

“文博,你不带秀兰去啊?”有人问。

“她?她不会跳,去了也是坐着干瞪眼,让她在家看孩子吧。”李文博轻描淡写地说。

他回到家,陈秀兰已经把他的皮鞋擦得锃亮。

她问:“舞会好玩吗?”

“就那样。”他含糊地应着,脱下外套,闻到上面沾染的别的女同事的香水味,心里竟没有一丝愧疚。

女儿李静成了陈秀兰唯一的慰藉。

“妈妈,你教我绣花好不好?”

“好啊,静静想绣什么?”

“我想绣一只小兔子,像咱们家乡山坡上那种。”

李文博听到女儿的话,眉头就皱了起来。“绣什么花!女孩子家家的,好好读书写字才是正经事!”

他把女儿拉到自己身边,指着书架上的《世界名著》,“静静,以后多看这些书,别跟你妈学那些没用的。”

陈秀兰站在一旁,手里的针,悄悄扎进了指尖,一滴血珠渗了出来,她赶紧用另一只手捂住了。

评上副教授,分到三室一厅的大房子后,李文博觉得时机成熟了。

那天晚上,李静睡了,他把陈秀兰叫到书房。

“秀兰,我们谈谈。”他点了支烟,神情严肃。

“你看,你来城里这么多年,还是不习惯。在这里,你没个朋友,每天就是围着灶台和孩子转,多没意思。”

他顿了顿,观察着她的反应,继续说:“我寻思着,不如……你先回老家住一阵子?老家空气好,你也清静。”

陈秀兰的身体晃了一下,扶住了桌角。

她抬起头,眼睛在灯光下显得格外黑,黑得像两个不见底的洞。

她看了他很久,久到他都有些心虚了,才哑着嗓子问:“那……静静呢?”

“静静得上学,她得留在城里。”李文博避开她的目光,像在背早已准备好的台词。

“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她。我每个月给你寄生活费。”

他又补充了一句,连自己都觉得虚伪:“等过几年,条件再好点,我再想办法把你接回来。”

陈秀兰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点了点头,说了一个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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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火车站那天,天阴沉沉的,像陈秀兰的脸。

李静死死地抱着妈妈的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妈妈,你别走!你不要我了吗?”

“静静乖,妈妈……妈妈过年就回来看你。”陈秀兰蹲在地上,眼泪一滴一滴砸在女儿的头发上。

火车的汽笛长鸣,李文博皱着眉看了一眼手表。

“行了,别哭了,快上车吧,要晚了!”他不耐烦地把李静从陈秀兰怀里拽开。

陈秀兰最后看了女儿一眼,那一眼,像是在看自己被活活剜掉的一块心头肉。

她转身上了车,没有再回头。

火车缓缓开动,透过满是水汽的车窗,李文博看到了她捂着嘴、无声痛哭的侧脸。

而他怀里的李静,哭得几乎要断过气去。

那一刻,李文博没有感到悲伤,反而是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他终于把那块贴在身上的、洗不掉的“污渍”给甩掉了。

他抱着女儿,轻声说:“静静不哭,爸爸带你去买新裙子,吃冰淇淋。”

从那天起,陈秀兰就成了李文博人生里的一个“休养在家的病人”。

他对所有新认识的人都这么说。

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有情有义、不离不弃的好丈夫形象,这为他赢得了不少同情和赞誉。

他每个月准时去邮局,寄出几百块钱。

那张汇款单,就是他的“不在场证明”,证明他没有抛弃她,证明他还在尽一个丈夫的责任。

他如愿以偿地过上了他想要的“体面”生活。

他评上了教授,成了博士生导师,在学术界声名鹊起。

他的家总是高朋满座,人们在他那个大书房里谈论着康德和黑格尔,没有人会提起一个远在乡下的、目不识丁的女人。

只有女儿李静,是这段被掩埋的历史的活见证。

她和李文博的关系越来越疏远。

她几乎从不主动跟他谈论母亲。

每年暑假,她会自己坐火车回老家,一待就是两个月。

回来后,人就变得更沉默。

成年后,她考了外地的医学院,毕业后留在了那里,很少回来。

父女俩,只在逢年过节才见上一面,电话也说不了三句。

李静的冷漠,像一根看不见的刺,时时刻刻提醒着李文博,他做过什么。

二十年弹指一挥间。李文博退休了。

那些曾经簇拥着他的学生和同事,渐渐散去。

那间大房子,也一天比一天空旷。

直到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病,将他彻底击倒。

躺在病床上,大小便不能自理,靠着护工的伺候才能活下去的时候,李文博才真正感到了恐惧。

他看着镜子里那个头发花白、眼神浑浊的老头,第一次发现,他引以为傲了一辈子的学问、地位、名声,在衰老和孤独面前,一文不值。

他需要一个人。一个不会计较他病床前有多难闻,一个能在他半夜咳嗽时第一时间端来水的人。

他需要陈秀兰。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他决定回去,把她接回来。

这在他看来,是一种“恩赐”,是他对她二十年“等待”的终极回报。

他完全没想过,她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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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二十年,再次踏上陈家庄的土地,李文博恍如隔世。

记忆里颠簸的土路,变成了平坦的柏油路,两边盖起了一栋栋瓷砖贴面的二层小楼。

“这……这还是陈家庄吗?”他喃喃自语。

这让他心里那点“衣锦还乡”的得意,打了些折扣。

不过他转念一想,村子变好了,但陈秀兰的日子未必好。

她一个孤身女人,没文化没见识,能有什么出息?说不定房子还是全村最破的那一间。

想到这里,他又找回了那份“救世主”般的优越感。

他在村口看到几个晒太阳的老人,便走上前。

“老乡,跟您打听个事儿。”他清了清嗓子,尽量让自己的口气显得随和。

“说吧,啥事?”一个老人抬起眼皮。

“我想找一下陈秀兰,就是以前住村东头老屋的那个。”

几个老人闻声,都停下了闲聊,齐刷刷地看向他,眼神很奇怪。

“陈秀兰?”一个叼着烟袋的老汉,把烟袋在鞋底上磕了磕,“你是她啥人啊?”

“我是她男人。”李文博挺了挺胸膛。

“哦——男人啊……”老汉拉长了音调,语气古怪,“有好些年没见你回来了。”

“秀兰现在可不住老屋了,人家现在过的是好日子。”

旁边一个嘴快的婆子立刻接上了话,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李文-博听清:“可不是嘛,住在村西头姓王的那个大院里,听说那王老板对她可好了,人家的日子,啧啧……”

“姓王的?哪个王老板?”李文博的心猛地一沉。

“还能是哪个,就那个早年在外面发了财,前些年回来盖了村里头一座大院子的王大头呗!”

“王大头?”李文博的血“轰”地一下就冲上了头顶。那个他印象中游手好闲、手脚不干净的村痞?

村民们暧昧的言辞和讥讽的眼神像一把把淬了毒的尖刀,狠狠扎进李文博的心里。

他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一幅不堪的画面:被他抛弃的妻子,为了生计,委身于一个粗鄙的暴发户,成了别人的女人。

一种被背叛的暴怒和男人最原始的占有欲被侵犯的耻辱,瞬间淹没了他。

“那院子……在哪?”他咬着牙问。

“顺着路往西走,最气派那个就是。”老汉指了指方向,脸上是看好戏的表情。

李文博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大步流星地朝着村西头走去。

他不是来“施恩”的,他是来“捉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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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博几乎是一路小跑,脚下的石子路被他踩得咯咯作响。

他越想越气。陈秀兰怎么敢?她凭什么?她不是那个离了他连话都说不明白的女人吗?

王大头!一想到这个名字,一想到这个男人可能正搂着本该属于他的女人,李文博的胃里就一阵翻江倒海。

他觉得恶心,更觉得屈辱。

他找到了那座院子。

白墙黛瓦,朱漆大门,门口蹲着一对威风凛凛的石鼓。

这院子越是气派,李文博心里的火就烧得越旺。

这都是那个“王大头”的钱!是用什么换来的?他不敢深想。

门楣之上,挂着一块崭新的牌匾,上面是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锦绣阁”。

“锦绣阁?”他冷笑一声,“一个流氓无赖,还学人附庸风雅!”

他仿佛已经看到秀兰穿着俗艳的绸缎,在里面对那个王大头谄媚讨好的样子。

他想象着自己一脚踹开大门,王大头惊慌失措地从床上跳起来,而秀兰则跪在地上向他求饶。

对,她必须求饶!

他没有敲门。那点残存的、所谓知识分子的理智告诉他,他需要“证据”。

他像个蹩脚的侦探,屏住呼吸,悄悄地凑到那扇厚重的朱漆大门前,把眼睛贴在了门缝上。

他准备好了迎接一场足以让他心脏炸裂的、肮脏的画面。

然而,门缝里的景象,却让他瞬间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