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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节选自

未丽编《草木有本心:王作富学术人生自叙与侧记》

作者 | 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的一生中没什么大的起伏,也没经历过什么挫折,一直都是顺利的,平稳的。现在来看,我这辈子没做过什么大事,也没犯过什么大错,群众关系可以,工作上有些成绩,但也说不上有多突出。我信奉“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说老实话,做老实事。我看人也是多看别人优点,工作中也好,为人处世也好,不爱挑三拣四,也不喜欢突出自己,所以跟同事也好,学生也好,处得算是不错。

01 小镇“四大家族”之 一

我先说说我的家庭。我们小镇当时有“四大家族”,都有土地,都雇长工,也做买卖,我家算是其中一家。我家还开过酒厂,但后来倒闭了;也盖过一百多间民房出租,收入在当时还是可观的。

我爷爷去世早,关于他,我没有任何记忆。奶奶大约在我七岁时走的,我还记得一点儿给她穿孝衣、发丧的事。我父亲那辈儿有弟兄三个,我父亲是老大,叫王东,活到八十多岁。我二叔叫王海,三叔叫王仲。父亲和二叔都是文盲,只有三叔有点文化。

我家祖孙三代同堂,是一个“封建”的但也非常和睦的大家庭,家风非常好,父亲和他的两个兄弟,一直在一起生活,大概1956年才分家。从我记事起,从未见过老一辈人吵架闹矛盾,不仅父亲和兄弟之间不闹,妯娌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也不闹,就是我们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与其他的表兄姐妹之间,也没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

我们全家三十几口人住在一起,这种情况持续到土地改革以后好几年。土改后,土地便都分光了,我家的产业就剩一个“义和局”,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被定性为“民族工商业”,与改造前一样,经营些日用百货、布匹、绸缎、油粮、食品、糕点、五金杂品等。三叔有点文化,所以“义和局”还由三叔经营,但管理权和利润都归国家所有,三叔的身份是“民族工商业者”,领取工资。

记忆中,父亲虽在他们那辈儿排行老大,对家里的事业好像什么也不管。他每天一吃完早饭,就到商店里坐着,不做什么事,也不过问什么事。这里说的“商店”,就是前面说的“义和局”。“义和局”是一个招牌,但店铺有三个,有一个两层小楼。楼是当地最好的楼之一,商店的人气和经营的物品一样,在当地也是数一数二的。

我们那里是镇与村连着的,我家是住在离镇不远的村里。镇上除了有几家地主大点儿的企业,其他都是小商店。镇的发展主要是靠开滦煤矿,我们家的商店就正对着开滦煤矿的大门。我家是从我父亲那一辈才由穷变富的。父亲年轻时还挑担走村串户做小贩,卖些芹菜啥的,逐渐赚了些钱,越赚越多,慢慢积攒,攒到一定的数目,开始买土地,后来开了酒厂,再后来开了商店。后来酒厂经营不善,关了,商店一直还不错。

我家共有四男二女,我有个大姐,是我父亲的第一个妻子生的。我母亲是我父亲的第二个妻子,我母亲共生了我大哥、二哥、我和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我父母都是文盲,我父亲的第一个妻子也不识字。我三叔可能念过两年私塾,我二婶和三婶也都不识一字。我大哥念过一点私塾,算是有点文化,后来一直在煤矿工作。我二哥是朝阳大学毕业,学经济,1976年唐山地震中与二嫂一起被砸死了,他们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侥幸活了下来。

02 我们几兄妹

我们家除开大姐,五兄妹我排行第三。

我大哥虽然出生在一个还算殷实的家庭,但一点没有富家子弟的习气。他长大结婚后,我父亲就叫他下煤矿当工人。那时他很年轻,二十多岁的年纪,家里开着买卖,有长工,也有土地,按说应是富家阔少爷,但他吃苦耐劳,不讲享受,不讲排场,自己也赶马车,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家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后来我父亲让他到开滦煤矿当工人,他也从没抱怨过半句。他干的活不算累,好像是井下仓库的管理员,也就是看管挖煤工具等。这个工作他一直干到新中国成立后。

我二哥跟我一样上了大学,当了老师,没怎么吃过苦。

我四弟高中毕业后考上内蒙古医学院。大学毕业后,到唐山工人医院当了医生,后来从那里退休,现在到无锡养老去了。

我家老五是个妹妹,当年也是在北京哪个学校念的专科,后来在唐山钢铁厂当技术员。妹夫也跟妹妹一样,北京一专科学校毕业。俩人在同一工厂工作,都没改过行,一直干到退休。

我们兄弟姊妹之间关系很好。我工作后,四弟还在读书,因为那时家里已无别的任何收入,大哥当工人工资很低,所以四弟的学费和生活费基本都是我出。我大哥去年整九十,九十大寿我都没打个电话,写个信。我现在记性也不好,谁的年龄、生日都记不住。

03 父亲不许我们抽烟喝酒

我父亲虽是文盲,但非常注意对子女的教育。他平常早出晚归,白天基本都在商店里坐着。晚饭后,通常把儿子儿媳叫到跟前,我们几兄弟坐在炕上,儿媳进门后就站在门边,听他训话。这样的训话,一个月有好多次。不知为什么,父亲好像总有话说,文盲的他,似乎很擅长坐而论道。

父亲的训话内容,大多是关于怎么做人。现在印象最深刻的,是父亲要我们不许抽烟,“我只要看见你摸烟卷,就要揍你”。这个教育对我们还是很有效的,我大哥是一辈子都不抽烟,我四弟长大后抽过一段,后来也戒了,我二叔的儿子也不抽烟。父亲还不许我们赌博,不仅自己不能赌,就是去看别人赌也不行。记得有一年春节期间,长工在玩儿推牌九,我大哥在长工屋里站旁边儿看,被我父亲看见后,便追着打我哥,那时我哥好像都已结婚了。

04 受母亲影响乐善好施

我的一生很平淡,没有经历过急风暴雨和重大挫折,没经历过特别苦难的生活。我的为人与我的家庭和父母有很大关系,特别是对社会上弱势群体的同情,更是深受母亲言传身教的影响。

记得早年,我家因为人多,每天要煮几十口人的饭,通常也剩很多。那时门口常有乞丐路过,哀求给点吃的。母亲每次只要一听到,马上会拿个大碗盛满满一碗饭,再切一块咸菜,送到大门口给他们。对比较穷的邻居,母亲也是经常接济,送粮食或者送衣服。

母亲乐善好施,我受母亲的影响,每遇到身处困境的人,也总是能帮一点儿就帮一点儿,只有这样,心里才好受一些。

上小学时,家里每天给我两个铜板吃饭和零用,而我只要一个四岁的小孩子得了很严重的病,到北京来治。我就拿了三千元钱,去了报上提到的空军总医院,找了半天,医院却说没有这个小孩儿。有人告诉我有个慈善组织的办公室,就设在空军总医院,我便找到这个办公室。一位挺和气的女士接待了我,说她们医院没来过这样一个孩子,后来又上网帮我查,说是在东城区的什么胡同。这太难找了 ,这钱就没有送出去,这两天又有别的事,一忙就忘了。

对那些特别困难的,希望报纸在报道时一定要留下具体地址。但有困难的人太多了,都帮也不可能。我也不会上网,有时候想帮,也不知道找谁。有时也可能是我记性不好,记错了。比如说上面那个从内蒙古来北京治病的孩子,我可能就把医院记错了。

05 在私塾跟老先生背书

我父亲那辈儿是穷人,很穷,念不起书,那时农村也不注重读书。所以我父亲自己不学习,没文化,也不重视子女的文化学习。那时有洋学堂,但他不了解洋学堂,更不认为洋学堂有什么好。所以,我从六岁开始上的是私塾,跟的是一个老先生,老秀才,就住在我家隔壁。

记得老先生留着小胡子,年纪起码是六十以上了。私塾大概有十来个孩子,每天念些《百家姓》的“赵钱孙李、周武郑王”,还有《三字经》的“人之初,性本善”之类,以及《千字文》。这些书都是押韵的,读起来朗朗上口,是私塾常用的启蒙教育读物,主要是为了识字。

后来我又转到另一个村的私塾,从六岁到九岁,我共换了三个地方上私塾,都是老先生教。至于为什么换了好几个私塾,不是我自己要求的,我父亲也从不管我的学习,可能是我三叔介绍的。我三叔自己没有儿子,当时有点想过继我,所以他很关心我的学习,对我也很好。

在私塾读完《百家姓》《三字经》和《千字文》后,大概八九岁时,开始读孔孟的书。第一本便是《论语》,后来是《大学》《中庸》《孟子》。这些书也属启蒙读物。

那时的老先生可不像现在的老师,有讲解、辅导什么的。上课很简单,就是他念什么,你跟着念,死记硬背就行了。每天早晨第一课就是背书,站在老师面前,挨个儿背。怎么背?脚不动,身子和脑袋有节奏地左右摇晃着,面带微笑,嘴里跟唱歌一般。“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如果今天背了五页书,明天就接着背。

除了背书,从第二个学期起,我就开始学写毛笔字。那时有一种叫“红摹”的纸,上面是红色的字,我们就在上面描,把它描黑。这是初学,以后慢慢就不用再摹帖,而是在一种元书纸上自己写。元书纸是一种手工造的纸,这种纸不贵,适合小孩子练毛笔字。

自从学习写字后,我们的学习任务除了在老师面前背书,就是写毛笔字。不像现在的孩子,在学校除了学习,还有文娱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活动,我们那时除了背书写字,很少有其他活动。

不过也有例外。记得有个老先生就给我们讲过作诗。七八岁的孩子,谁懂得什么是诗啊。先生有次给我们念完“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后,说“你们也得学作诗”,然后就给我们讲对仗,上句下句怎么对。讲完后叫我们模仿,并给我们出了个上句叫“一碟豆”,让我们对下句。我记得我对的是“两根葱”,“一”对“二”,“豆”对“葱”,现在想来真的很好笑。作诗的事,先生想到哪儿讲到哪儿,讲讲就完了,也没有教材。类似这种背书写字之外的活动,很少很少。

后来我们开始读《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类。《诗经》里三百多首诗是否全部读完不记得了,但应该大部分是背过的。我们读《诗经》,先生也从不讲,只是一律从头往后背。就这样,我一直念到九岁。

大概三年时间,除了读“四书”和《诗经》,还读了许多唐诗,再就是读了《古文观止》。唐宋几大家的文章,如《吊古战场文》《兰亭集序》等我都记得,后来我学习作文时还模仿过《兰亭集序》里的句式。翻来覆去就这几本书,除了这些,三年中没学别的,数理化都没学过。

我三叔有点文化,当年他跟我们一样,也背过很多书。因为我家开着买卖,我三叔就整天在商店坐着。我读书时每天中午都上商店去吃午饭(前面说过,我家住农村),这期间他经常考我,当着好多人的面让我背书。于是我就当着商店店员的面,哇啦哇啦背起来。我觉得三叔一方面是想看看我的学习效果,另一方面也是想借此在大家面前显摆一下儿。

06 上了好玩儿的西式学堂

读的书也有几本了,基础文化这一关就算过了。三年后,三叔觉得这样只读私塾不行,还得上西式学堂,所以他提出把我送到开滦小学读书。当时我都九岁了,要不是我三叔,可能我还在读私塾,后来的人生就很难说了。

因为我有文化底子了,不用识字了,我三叔又跟校长熟,所以我得以插到二年级。但就算这样,跟其他同学比我上学也晚了,都九岁了。插班后我在文化课方面,可能比其他同学古文功底好,但数学等我没学过。

刚到开滦小学时我特兴奋,学校比我们的私塾人多,有很多本村或者附近的小朋友,大家可以一起玩儿。特别是有个姓张的同学,我们很要好。那时上课前还有自习,自习时老师不在,我就和那个姓张的伙伴打打闹闹,叽叽喳喳。

有一次刚上课,我们的班主任老师一边看着张纸条,一边叫我的名字,并命我“过来”,我于是走过去。又叫我“伸手”,我于是伸手。待我手一伸出,他二话不说,拿起戒尺便打我手心板,一共打了三下儿。

怎么回事?为什么打我呀?我不明就里。后来有同学告诉我,原来是我自习的时候跟人打闹,被班长悄悄写条儿告诉老师了。没想到刚来地皮还没踩熟,就先挨了三板子。当然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挨过老师的打。

插班后我学习很顺利,因为有几年私塾的底子,学习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老师没批评过我也没表扬过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到了高小毕业。

小学毕业后考入初中,因为我之前读的开滦煤矿办的子弟小学,后来就到离家三十多里地的开滦中学上学。开滦中学有男校,也有女校,中间只隔一条砖路。我在那儿念了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07 一只手表的失而复得

中学时有件事,我现在还记得。大概初中二年级,我十五岁,一个礼拜天,早晨起来,发现手表不见了。那时表还很珍贵,我一个中学生当然买不起,是三叔送的。每天晚上睡觉时,我会把手表搁在枕头底下,早晨起来再戴上。那天起床时,表没了。这一宿我哪儿也没去过,所以不可能掉外面,床上床下翻天覆地地找,都没有。

我很快就想到一个人,觉得可能是他。至于他叫什么,现在我名字都忘了。这个人呢,我知道他有偷盗的习惯。其他人我没怀疑,我就怀疑他。

那时我们住的大集体宿舍,十几个人住一间大房子。一进门,靠右手侧就是我的床。要是出门时,手从我那儿一抽,偷东西很方便的。拿上表后,门一带,人就出去了。我猜手表失窃,大概就因为我这床的位置太顺手了。想到这儿,我赶快起床,然后一溜烟儿跑出学校大门。往左一拐,大概也就是几百米远,很近,就看到一截铁路和一个规模很小的火车站。这儿有个当时已废弃的煤矿,过去的煤矿工人上下班,都到这个小火车站坐火车。后来煤矿停了,但这条铁路的小火车还继续开,老百姓都可以到那儿去坐车。

我想到很可能是这个同学拿了,于是赶紧追。追至那个小站,他正好在那儿等车,车还没到。我必须想办法把他叫回学校,于是冲他喊:“别走了,老师叫你有事儿。”我那是编了个借口。看我一路找来,他大概能猜到为什么事儿,心里有鬼,当时他那面部表情特别尴尬。因说是老师叫他,所以他不敢说不回。我又催了一句:“老师叫你呢,你赶快回去。”

回到学校后,我就没让他走,把他叫到传达室。然后我直接跟他摊牌了,问他拿我表没有。他不承认,我说:“你没拿?那你把衣服给我看看。”他便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但并不给我,只是用手攥住衣服底下一个角,在那儿使劲抖。我想那里不是有个口袋吗,你攥住那个角,当然看不出来了。我说:“你把衣服给我。”他没办法,只好把衣服递给我。我伸手一掏,我的表真在他口袋里。他刚才紧紧攥着的,就是我的表。于是,我就说了他几句,类似“你怎么能干这个事”之类。但我没想跟学校报告,心想拿回来就算了,都是同班同学,而且他家住得离我家也就十来里地,也不远,大家都挺熟悉的。

没想到,没过多少天,学校贴大布告出来,宣布他被开除,因为盗窃。哎呀,我心里有点不忍了。但是学校布告都贴出来了,也改不了啊。再说我也没办法给他改,他确实盗窃了。可这事儿,不是我报告的。所以我过了好多天还反复想:这学校是怎么知道的啊?后来我终于想到,可能是传达室那个工人,一个老头,肯定是他报告的。因为我上传达室翻他衣服的时候,那人就在旁边坐着呢。

08 与工程师梦失之交臂

高中我们是分两个班,一个是高商班,一个是普通班。我选了高商班,因为我家开着买卖,所以打算学点商业知识,没准儿将来能帮帮家里。记得先后学了会计原理、统计原理等课程。其他的物理、化学等普通高中要学的课程,高商班也一样要学。

但是念了三年高商班,我并没有回家做买卖,还是考大学了。

这时我最想学工。为什么想学工?因为那时我的理想是到开滦煤矿当个工程师,类似开滦煤矿的“员司”之类。“员司”是开滦煤矿的高级职员,我有个姓徐的同学,他爸就是“员司”,我经常上他家玩儿。他家住得很好,独门独院,有自家游泳池,我特别羡慕。梦想以后也能当一名“员司”,住上这样的好房子。其实那样的房子,现在看来可能很一般,但在当时真是很好的了。这些房子后来都在地震中毁掉了。

所以,我很想考北大工学院,但数学考砸了,几道题只有一道答得还可以,有的根本都没做。工学院数学要求肯定高,像我这样都拿不到及格分,所以考完数学后,其他的科目我都没有考就回家了。

09 懵懂中走上学习法律的路

我那时住在北京的叔叔家。一天,我与一起赴京赶考的同学去逛街。两人在橱窗里的报纸上看到一则启事,是位于老朝阳大学校址、新中国刚刚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在招生,报名手续很简单。于是,我和同学立即相约参考,考试内容也不算太难。

我那时虽已高中毕业,但还不了解什么是法律,也从未想过学习法律。我就那么随便一考,考完就回到唐山的家里,既不了解怎么发榜,也没关注哪天发榜,一心还梦想着明年再考北大。倒是我三叔,有一天从报上看到政法大学的发榜名单中有我的名字,并且发现报到时间还有几天就截止了。我家住农村,三叔平时待在镇上商店。那时农村也没有报纸,我三叔便拿着报纸跑到我家来找我。“你被朝阳大学录取了,你去不去?要去就赶快去。”

这时离公布的报到时限只有两三天,我立即买了火车票,收拾行李,第二天就起程到了北京海运仓(原朝阳大学旧址)。

中国政法大学第一任校长是谢觉哉,学员分为三部:一部主要是来自解放区的革命干部,二部主要是比较知名的社会人士、大学教授等,三部主要是青年学生。我是三部的本科生,本科读四年。开学典礼十分隆重,刘少奇、朱德等中央领导人都出席了典礼,刘少奇还在大会上作了讲话,我们都很受感动。

学校刚刚创办,除了接收朝阳大学的校址、图书馆、教学设备外,一切教学计划、方案等都不可能短时间内制定出来。没有教材,没有书,入学后,我们也不知道四年中要学习什么课程。刚开始,并不学习法律,主要是学习社会发展史,听一些报告,进行小组讨论。因此,学习相当轻松,生活也比较愉快。

1949年10月入学,上了不到半年时间,1950年2月,中国政法大学就宣布撤销,与华北大学合并而成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原三部的学生全部来到人大,一部、二部的学员也进行了分配,中国政法大学也就不存在了。

1950年3月,我和我的同学们来到人大,地址就是现在的张自忠路,当时叫铁狮子胡同1号。开学后,我成为人大法律系第一届学生。但这时也没开正式的法律专业课程,主要是学习苏联共产党史、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等。

如果不是与同学相约上街,如果上街时未注意到那则招生启事,如果不是三叔碰巧看到报纸上的名字——任何一个如果,都有可能让我错过法律这条路。

10 从学生、教员到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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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富,摄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期间

上人大没过多久,1950年9月,我就被抽编到研究生班刑法组参加学习了。同班的是一些革命干部,以及来自老朝阳大学及其他大学的学生,其中就包括马克昌教授。但当时我们没有拿本科毕业证书,后来有人去要,也给了。我就没有去要,我想我都当老师了,要那个还有什么用呢?

在研究生班学到1952年的2月,寒假开学后,我就到刑法教研室当教员了。从人事处给我发的工作证看,我的工作时间是从1950年9月上研究生班算起的。1956年,我当了讲师,我现在也还记得当讲师以后补发工资的事。原来我的月工资三十多元,当讲师后给我补发了一百多元钱,这在当时是很大的数目。

工资调整大概是从1955年开始的。1952年起,是按小米计算工资的,评上讲师后就不按小米计算了,而是把按小米计算的薪资折合成人民币。怎么算的不知道,反正给了我一大笔钱。系里有位姓刘的老师还曾对我说:“这次工资改革,你的工资调整幅度最大。”

1980年,我被评上了副教授。

11 一生平淡如水

我这个人写不了回忆录。有的人一生颠沛流离,曲曲折折,起起落落,有很多生动惊险的故事,回忆录读来饶有兴趣。我这一生平平淡淡,没吃过什么苦头,没有大起大落,没什么可写的。我没犯过什么错误,也没什么特殊突出的表现。跟大家普遍关系不错,朋友也有一些,但都是一般性的交往,没有特别亲密的,尤其是亲密得不得了的,没有。但我也没得罪过什么人,从我有记忆的六七岁到现在,从没跟人吵过架。说起来也很可笑,我平生唯一一次吵架的经历,竟然发生在前两年我做的一个梦里。我梦见自己跟人大吵,具体事由忘了,好像是看见有人被欺负,我上前打抱不平。对我来说,日常生活、工作中的事情,没什么让我感到特别兴奋,也没觉得什么是特别有趣的。

我这种性格,可能与我的家庭环境,以及家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有关。我的父母都是文盲,我从小没享受过像现在的孩子跟父母之间的那种亲情。我们家父母和子女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亲密的举动,交流也很少。母亲跟我说得最多的就是“吃饭了”。她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从不到镇上去,就在家待着。父亲成天待在商店里,见不到人,晚上回来吃饭,也是他一个人吃,不跟我们一起。我父母从没给我买过什么玩具,闲了逗逗亲亲什么的,我小时候都没感受过。父母也没带我去什么地方玩儿过。那时农村也没什么玩儿的,也没有街道,无处可去,无处可玩儿。所以,我从不记得母亲带我去逛过街,或者到哪儿走一走,更别说父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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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欢送外来学习人员毕业合影,第三排左起第一为王作富,时年24岁

小学时,我就跟村里的孩子玩儿。上中学时,学校离家几十里地,每个月我坐火车回一次家,每次回家待一晚上就走。父亲也不问我学习啊生活啊什么的,吃饭就吃饭,衣服该做就做一身儿。晚上回家,我一般是吃完饭就睡觉。没有跟父母的聊天,也很少跟兄弟交流。这些对我的影响,可能就形成了我沉默寡言的性格,不擅交际,不知怎么聊天儿。比如每次到教研室去,谢望原啊韩玉胜啊冯军啊,他们几个都是说说笑笑,很热闹,我就插不上嘴,不知道说什么。

12 1972—1978在北大

回到北京后,学习了两个月,主要学习时事、文件,然后,大概1972年3月,就到北大法律系工作了。人大法律系教师整体去的,只有极少数老师到别的学校了,高铭暄老师就被分到北医的医学史教研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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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富瞻仰毛主席革命纪念馆——清水塘留念(1971年)

到北大也是在刑法教研室。第一课是给我们安排的讲座,让我讲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刑法学的基本理论,1959年被当做修正主义予以批判,现在该怎么看,大家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所以去了不久,我就被要求作这样一次讲座,到场的是全系老师和学生。在讲座中,我坦率地谈了自己的看法,即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非常基础的理论,不能推翻。

人民大学1972年没招生,1973年则正式停办。我一直在北大待到1978年人大复校。人大复校后,我们都回到了人大。

13 教材编写与巡回讲课

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1979年国家公布刑法典,所以我真正搞刑法研究是从1979年开始的。

回顾我的学术历程,1956年与高铭暄老师我们几个合写的那本《中国刑法总则讲义》,那算是开始。正式公开出版著作,则以《刑法各论》为先。该书是全国第一本比较系统地研究刑法分则的著作,整本儿书从头到尾所有章节我一人统改,个别章节改动较大,改的时候我也没征求作者意见,改完就直接交出版社了。因为此书很系统,又是全国第一本,所以影响很大,后来又出了修订版,再后来又出了精装版。以后我们教研室还出了一本《刑法总论》,但影响不及《刑法各论》。再以后,教研室就再没出过这样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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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王作富在辽宁丹东讲课留影

记得1982年的《刑法各论》教材写作组稿时,对同事交来的一篇篇稿件,如需要修改的,我都亲自动手改。所有文章基本上是我一个人看,一个人改。后来著作出版时,编辑要把我署成主编,我坚决不同意,说“这是集体著作,写我主编的话,太突出我个人了”,最后该书署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编著。后来,1985年,这本书分别获得学校和教育部颁发的优秀教材奖和优秀科研成果著作奖。

1982年我参加高铭喧老师主编的《刑法学》的编写:副主编为马克昌、高格。我写的是分则,印象中写了侵犯人身权利罪,可能还有财产罪。这以后,直到研究生教材《刑法专论》,也是高老师负责总则,我负责分则部分。1979年《刑法》公布后,校内讲课,我是讲分则部分。中央电大请我们讲课,我们的分工也是高老师讲总则,我讲分则。后来,高老师将他的讲稿整理出版,书名为《刑法总则要义》。我为与他配合,出版时就叫《刑法分则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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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6月3日王作富拉萨留影

1979年《刑法》公布后,我曾到过全国很多地方讲课,主要阐述对新刑法典的理解与应用,对新刑法的宣传算是做了些工作。当时去过的地方,南到海南岛,东到哈尔滨、沈阳、鞍山,西到拉萨,北到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包括湖南、河北、安徽等。都是我讲分则,高老师讲总则。记得有一次在海南,我们是从海口开始,走一段,住下,讲一堂课,然后又起程继续走,走一段又住下,又讲一堂课,一直讲到“天涯海角”。那次是孙力陪我去的,当时他是我的研究生。

还有一次,是南京市检察院请我去讲课,年头不记得了,反正是八几年吧。在南京讲完后,又一路北上,到常州、无锡,又从无锡到杭州,然后到上海,最后从上海回到北京。

另一次是与孙国华、杨大文一起去讲课,我们三个从云南开始,然后到广西南宁,后来在南宁旁边的武鸣县讲,之后到贵州,在贵州讲完后到了拉萨。我还是讲分则。

那时学校的课程不多,出去十天、八天,一般没问题。本科生我也讲过,因为学校要求每个教授都要给本科生讲课。我通常是在其他老师的课里分一个专题来讲。除了刑法专业,其他专业的研究生,我也上过课。

14 学术研究努力不够

我科研也搞了一些,但和后来的陈兴良等中青年学者比,科研成果很有限。我相当于是高中毕业就当大学教师,不懂怎么写文章,写篇文章非常吃力。

由于专业荒废的时间太长,加上我自己高中毕业后从未经历过系统的法学学习,那时又赶上没什么书可读,所以我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不够扎实,可以说是“先天不足”。现在被认为是“教授”“资深教授”,实在是称不上。

从1952年留校,但我觉得,就算在可以自由工作的时间里,自己还是努力不够。虽然也取得了一点成果,但与其他年轻人比起来,同样的十年,那些年轻人的成果就比我多。所以,我给自己的学术生涯总结的就是“先天不足,后天努力不够”。由于努力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就。

尽管从时间上说起来是从教六十年,但没有陈兴良啊张明楷啊他们那么丰厚的成果,自己想起来都后悔。陈兴良是我的学生,他写了那么多本书,我看都看不完,别说写了。为什么?就因为他刻苦。

15 对学生要求较严

谈到培养学生,现在看来,我学生中成名成功的不少,担任领导职务的也很多,其中职位最高的是张军、张晓明,名教授有陈兴良等,但他们的成才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我对研究生,一般地说,入学后有一个指导思想,就是要他们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要立一个学习目标,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我特别推荐大家的努力目标就是陈兴良。陈兴良在硕士阶段就写出《刑法哲学》一书,五六十万字。他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因为其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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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情( 右起周振想、姜伟、 高铭暄、 王作富、 赵秉志、 陈兴良)

他硕士毕业调入教研室,住在红三楼的一个小房子里,十来平方米。就那么小的面积,三口人居住,一张双人床就占了屋子一半。没有办公桌,就买个小圆桌,只有几十公分那么宽,添两个小马扎就坐着吃饭,吃完饭就蹲坐在小圆桌前写东西,就这样,一部《刑法哲学》出来了。他不怕吃苦,且博览群书。上大学时就喜欢哲学,看了很多古典著作,这给他后来的研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陈兴良是青年一代的榜样,值得很多人学习。

我对别人要求严,但相比之下,实事求是地讲,我自己做得很不够。究其原因,还是那句话,我属于“先天不足”,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高中毕业就走上讲台,后来也没很好地补上这一课,只是忙着应付眼前的工作。如果我像陈兴良那么刻苦学习,应该会有更多的成果。现在我老了,回忆起这段,很后悔,“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16 学术:理论为实践服务

我的学术思想,就是强调理论要为实践服务。我自己关心的,就是自己的研究对司法实践有什么价值,有什么好处。因为我当老师后,与司法战线干部接触很多,从他们那里听到,以及从报章杂志上看到,感觉司法实践中问题很多。听得多了,我就思考,为什么有这么多的问题。比如如何来避免错判,就是刑法学研究不可回避的问题。刑法学是一门实践的科学,刑法学研究如不针对实践中的问题,不解决司法难题,那么这种研究价值何在呢?

我曾在一本书的序里讲,我重视研究实践问题,不等于我就否定刑法哲学等抽象问题的研究。刑法学研究需要一定的哲学精神指导,所以抽象思维也是很必要的。但抽象思维还是需要考虑对司法实践有什么意义,否则就是高深到天空、云层里去了,接不到地气,也没用。所以,我不赞成也不欣赏那种看似深奥、云里雾里甚至不知所云的东西,不知其对实践有何用处。我不感兴趣,也不看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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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富在烟台检察院机关辅导员培训班上讲授刑法

刑法哲学的研究是重要的,但我的个人爱好不在这方面。我自己更乐于对接触到的司法实践问题进行思考,琢磨其解决之道,所以我的研究重点是围绕刑法分则的,讲课也是围绕刑法分则。为什么呢?因为我常看报纸,我订了《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好几份报纸,还有些法学刊物是杂志社主动给我邮寄的,对上面刊载的判好判错的案件我都比较关心。我发现,好些错抓错判的案子,要么是混淆了罪与非罪,要么是没有分清此罪与彼罪,这些只有通过个罪研究才能解决。

我还曾多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些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专家咨询委员,经常去开会,讨论一些疑难案件,就这两年少些了。因为这些活动,常了解到一些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其中很多涉及个案认定,都是我们刑法分则需要研究的问题。久而久之,脑子里就装了很多案例,待到讲课时再把他们拿出来分析。我曾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讲课的好多期培训班,听课对象都是些司法一线的领导干部。每次我讲课,满意度都比较高,据说主要是认为我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比较“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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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梦洋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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