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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上午,大理融媒记者来到建设东路现场实地走访,据项目负责人介绍,目前建设东路兴盛路口到泰安路口段已经恢复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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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建设东路兴盛路口到泰安路口段,路面沥青摊铺及养护、路面划线等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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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段上,已有私家车、公交车及非机动车等车辆来往、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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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投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龙义宗

目前建设东路(兴盛路口到泰安路口)已经恢复正常通行,下一步,我们将对该路段的绿化、路灯等附属工程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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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建设路泰安路口以西段也将按照项目施工流程有序推进。

记者:韩玉婷 李定溢

编辑:陈琳玲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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