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管你们在香港怎么闹,那个底线绝对不能碰,谁碰谁死。”
1997年6月30日深夜,大雨像是要把整个维多利亚港给灌满一样,拼命地往下砸。在那几个著名的堂口里,几个平日里呼风唤雨的大佬,正对着手下的小弟千叮咛万嘱咐。
这天晚上,驻港英军正忙着在那儿卷铺盖走人,查尔斯王子的脸色比外面的天色还难看。
可谁能想到,就在这举世瞩目的时刻,香港那十几万号称“战无不胜”的帮派成员,竟然像是集体蒸发了一样,连个大气都不敢出。
这些在尖沙咀、铜锣湾横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地下皇帝”,到底在怕什么?
这事儿吧,还得从这帮人的老底说起。
很多人被电影给带偏了,觉得香港黑帮那是讲义气、拼热血的“梁山好汉”。
其实呢,要是翻开早期的档案,你会发现这帮人的出身,真的是苦得掉渣。
1842年,英国人刚占了香港这块地的时候,这儿就是个荒岛。英国老爷们想盖楼、修路、建码头,但他们自己不动手啊,就从内地招了一大批苦力。
这帮苦力大多是光棍一条,没爹没娘,在码头上扛大包,受了洋人的欺负也没地儿说理。为了不被饿死,不被打死,他们就捡起了清朝“天地会”那一套,拜个把子,结个盟,大家抱团取暖。
那时候叫“三合会”,听着挺玄乎,其实核心就一个字:活。
英国殖民政府也是坏到了骨子里。他们看这帮中国人自己管自己,还挺省事,只要不造反,不耽误他们赚钱,英国警察根本不管你收多少保护费。
甚至到了后来,英国政府发现这帮人挺好用。只要给帮派大佬塞点钱,这帮人比警察下手都狠,专门帮洋人镇压工人的罢工。
这就是典型的“以华制华”,这招太损了。
但这种放任自流的态度,最终养出了一头不受控制的怪兽。
到了1949年,内地解放了,一大批国民党的残兵败将逃到了香港。这帮人可不是普通的苦力,那是受过正规军事训练,见过血、杀过人的。
他们一到香港,原本那些只会挥拳头的本地帮派瞬间就不够看了。
这帮残兵迅速组建了“14K”,这名字听着就带着股火药味。他们有组织、有纪律,甚至还藏着不少枪支弹药。
原本的“江湖规矩”,在绝对的武力面前,瞬间成了废纸。
1956年10月10日,因为一面旗帜的问题,香港爆发了著名的“双十暴动”。这事儿本来不大,但“14K”直接把事儿搞大了。
他们趁机打砸抢烧,甚至在大街上公然跟警察对射。
整个九龙变成了战场,瑞士领事夫人都被活活烧死在车里,商店被砸,工厂被烧,死伤了几百人。
英国人虽然坏,但不傻。他们一看,这帮黑社会已经不满足于收保护费了,这是要动摇统治根基啊。
当时的港督气得直拍桌子,直接调动了驻港英军,甚至把坦克都开上了街头,这才把这场暴乱给压下去。
但这事儿之后,黑帮并没有收敛,反而因为尝到了暴力的甜头,变得更加隐蔽和庞大。
他们学会了一件事:硬刚不行,那就渗透。
既然打不过洋人的枪炮,那就把洋人的看门狗——警察,变成自己人。
02
要说香港黑帮最风光、老百姓日子最难过的时候,那还得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
那时候的香港,简直就是个魔幻世界。
有个说法,叫“警察管黑社会,黑社会管治安”。
你开个饭馆,想安安稳稳做生意?没门。警察早上来收一笔“规费”,下午黑帮的小弟来收一笔“保护费”。你要是不交?
嘿,第二天你铺子门口就得多了几桶红油漆,或者直接多了几具死老鼠,甚至连你的伙计都得被打进医院。
那时候的香港探长,名义上是抓贼的,实际上是黑帮的总舵主。
最出名的那个“五亿探长”吕乐,手里的钱比国库还多。
他定了个规矩,把香港的黄赌毒生意像切蛋糕一样分好了,大家按片区发财,谁也不许越界。
黑帮大佬见了他,那都得低头哈腰,抢着给他点烟。
这哪是法治社会啊,这就是个巨大的分赃现场。
那时候的黑帮,狂到了什么程度?
他们在警局里甚至有专门的“办事处”,警察抓到了人,得先问问帮派的大佬能不能放。
如果是帮派里的重要人物犯了事,随便找个替死鬼顶包就行,也就是所谓的“顶包案”,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老百姓活不下去了,真的是活不下去了。
那时候去医院看病要塞红包,消防队救火要收“开喉费”,就连装个电话线,不给钱你就等着排队排到下辈子吧。
但正如老话说的,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这帮人狂着狂着,就把自己作死了。
1974年,一个让所有黑白两道都闻风丧胆的机构成立了——廉政公署(ICAC)。
这个机构的成立,直接把那层遮羞布给扯了。
当时的港督麦理浩也是被逼急了,再不整治,香港就真烂透了。
廉政公署这招太绝了。它直接隶属于港督,独立运作,谁的面子都不给,警察局也管不着它。
以前那种“探长收钱,黑帮办事”的链条,咔嚓一下就断了。
刚开始,警察们还不信邪,甚至还要冲击廉政公署的办公室,想搞兵变。
但这次英国人是铁了心要洗牌。
警察局里的大老虎们,那是跑的跑,抓的抓。那个不可一世的“五亿探长”,连夜收拾金条逃到了国外,这辈子都没敢再回香港一步。
没了保护伞的黑帮,瞬间就从“土皇帝”变成了过街老鼠。
他们不得不从明面上转入地下,开始搞起了电影公司、夜总会。
你看八九十年代香港电影那么繁荣,其实不少都是黑帮洗钱的工具。
那些大明星被枪指着头拍戏,真不是段子,是真事儿。
比如那个李连杰的经纪人,大白天的就在街头被人几枪打死,就是因为没谈拢帮派的条件。
刘德华被人用枪指着头逼着去拍烂片,刘嘉玲被绑架拍照,这都是那个疯狂时代的真实写照。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是灯红酒绿,但大佬们心里都清楚,好日子快到头了。
尤其是到了80年代中后期,一个消息像炸雷一样在香港炸开了:1997年,香港要回归了。
这下,黑帮大佬们彻底睡不着觉了。
03
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一签,这帮平日里在街头砍人都不眨眼的大佬们,腿肚子开始转筋了。
他们心里门儿清,英国人也许会为了钱睁只眼闭只眼,搞什么“程序正义”,让你找个好律师就能脱罪。
但新来的这位,那可是中国共产党。
那是出了名的“专治各种不服”。
当年的上海滩青帮多牛?杜月笙多狂?号称“上海皇帝”,那是连蒋介石都要给三分薄面的人。
结果呢?解放军一进城,杜月笙跑得比兔子还快,剩下的那些大大小小的流氓头子,不是被枪毙就是被送去劳动改造。
短短几年,上海滩那个百年的“魔都”,就被整治得路不拾遗。
这段历史,香港的黑帮大佬们那是倒背如流,越想越怕。
于是,一场名为“寻找后路”的大戏上演了。
这帮人的第一反应是:跑!往西方自由世界跑!
有的去了英国、荷兰,想着那边是主子老家,应该好混。
结果呢?到了那边才发现,这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人家国外的黑手党那是家族企业,意大利黑手党、俄罗斯黑帮,那都是经营了几百年的地头蛇,根本瞧不上这帮外来户。
再加上语言不通,文化不懂,这帮昔日的香港大佬,最后只能在唐人街缩着,干点偷鸡摸狗的小买卖,还要被当地警察追得满世界跑。
英国警察可不像香港警察那么讲情面,抓住了就是往死里整。
还有一波人,觉得美国是天堂,想在那边打出一片天。
结果美国FBI可不是吃素的。
当时美国媒体天天炒作什么“黄祸”,一听说是香港黑帮来了,直接给这帮人定性为“有组织犯罪集团”。
什么叫有组织犯罪?那就是不管你有没有干坏事,只要你是这个帮派的成员,抓你就没商量。
当年的“福青帮”在美国横了一阵子,最后还不是被连根拔起,坐牢的坐牢,遣返的遣返。
这条路,算是堵死了。
那去台湾省呢?毕竟那边有不少“老朋友”。
当时的台湾,“竹联帮”那是地头蛇,势力大得很。
香港黑帮想过去分一杯羹,结果刚一露头,就被人家本地帮派给挤兑得没地儿站。
再加上台湾当时自己也乱成一锅粥,搞什么“一清专案”,抓黑社会抓得比谁都狠。
这帮香港大佬转了一圈发现,天下之大,竟然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
这时候,有一波人,脑回路特别清奇。
他们觉得:“哎?内地改革开放了,遍地是黄金啊,我们不如‘北上’发展?”
在他们眼里,内地当时的法治环境还不够完善,正是他们大展拳脚、把香港那一套“收保护费、开地下赌场”的模式复制过去的好机会。
这帮人真就去了。
他们跑到深圳、广州,以为自己是“外商”,是来“投资”的。
甚至有的还在老家摆起了谱,修祠堂、发红包,想搞个“衣锦还乡”。
可他们忘了一点,这片土地,叫中国。
04
90年代初,深圳那边确实出现了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很多都有香港背景。
他们搞绑架、搞勒索,甚至敢冲击公安机关。
其中最狂的一个,就是号称“世纪贼王”的张子强。
这家伙在香港那是无法无天,绑架了李嘉诚的大儿子,勒索了10亿港币。
李嘉诚给了钱,还劝他:“张先生,你拿了这么多钱,远走高飞,买得起这辈子的安稳,洗手不干,做个好人吧。”
但张子强不听啊,他觉得自己是“贼王”,天下无敌。
他在香港犯了事,香港法律讲究什么证据链,讲究什么疑罪从无,让他几次三番钻了法律的空子,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法院,还对着记者比“V”字手势。
这让他产生了一个巨大的错觉:我也能去内地横着走。
他竟然想从内地购买炸药,运回香港搞更大的事情。
这下可把内地警方惹火了。
啥叫“人民民主专政”?这帮香港古惑仔很快就领教到了。
内地警方不跟你讲什么“程序正义”的拖延战术,只要证据确凿,那就是雷霆出击。
1998年,张子强在广东被抓。
他刚开始还以为能像在香港一样,请个大律师,搞搞保释,拖个几年。
他对审讯的民警说:“我是香港居民,你们无权审判我,我要回香港。”
办案民警冷冷地回了一句:“你在内地犯了法,就在内地审。在这儿,别说你是香港居民,你就是天王老子,犯了法也得蹲着。”
这不仅是抓人,更是诛心。
审判速度之快,让张子强彻底傻了眼。
没有什么保释,没有什么拖延,直接死刑。
当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整个香港黑道都安静了。
所有的帮派大佬都看明白了:在内地,不管是多大的“龙”,是多猛的“虎”,只要犯了法,那就是一条虫。
到了1997年回归前夕,公安部更是直接放了狠话:黑社会势力,绝对不允许在香港和内地之间串联。
当时有个特别有意思的插曲。
为了稳住香港局势,有关部门确实跟香港的一些帮派头目有过接触。
当时的公安部部长陶斯亮说过一句话:“黑社会也可以爱国。”
这话什么意思?
这帮大佬听了一半,没听懂另一半。
爱国的前提是,你得守法,你不能搞破坏。你要是还想干那些杀人放火的勾当,那就别怪社会主义铁拳不认人。
只要你在回归期间敢闹事,敢给国家添乱,那新账旧账一起算。
这下,所有的“龙头”、“坐馆”都老实了。
他们连夜开会,下达了死命令:7月1日那天,所有小弟必须老老实实待在家里,谁要是敢上街惹事,不用警察动手,帮规处置。
05
1997年7月1日,那天的雨下得真大。
英国人的军舰在雨中灰溜溜地走了,解放军的驻港部队在大雨中昂首挺胸地进了城。
预想中的腥风血雨并没有发生,街头上甚至连个闹事的小混混都看不见。
为什么?因为早就吓破胆了。
原来的那些“龙头”、“话事人”,这时候都在干嘛呢?
有的摇身一变,穿上西装成了“合法商人”,搞起了房地产、餐饮业。虽然看着人模狗样,但只要警察一上门,腿肚子还在转筋。
有的彻底退出了江湖,拿个小板凳在公园里下棋。
你要是去现在的香港公园里转转,说不定那个看着慈眉善目、正在跟人争论“炮二平五”的秃顶大爷,当年就是手持两把西瓜刀从铜锣湾砍到湾仔的“双花红棍”。
但他现在敢提当年吗?
不敢。
偶尔跟邻居吹嘘两句,被路过的巡警瞪一眼,赶紧闭嘴,还得赔着笑脸说:“阿Sir,早晨。”
现在的香港,你再去铜锣湾看看,哪还有什么陈浩南?
只有卖化妆品和奶粉的导购员,在那儿热情地招呼着内地来的游客。
那些曾经叱咤风云的帮派名号,现在只能在警方的通报和监狱的档案里看见了。
所谓的“江湖”,在强大的国家机器和法治面前,不过是个笑话。
有人说,黑帮并没有消失,只是换了种方式存在。
但事实是,没有了保护伞,没有了社会土壤,他们也就是一群在大街上不敢大声说话的普通市民罢了。
那些曾经以为自己能掌控命运的大佬,最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历史车轮下的一粒尘埃。
1953年,葛肇煌在香港咽气的时候,满脑子想的还是怎么“反清复明”,怎么把“14K”发扬光大。
他那帮徒子徒孙,确实折腾了几十年,把香港搞得乌烟瘴气。
但到了1997年,这出戏彻底唱不下去了。
葛肇煌如果泉下有知,看到他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徒子徒孙,如今一个个排着队去领特区政府的综援,或者在菜市场为了几块钱跟大妈吵架,不知道会不会气得从棺材板里跳出来。
所谓的“猛龙过江”,最后都成了“泥鳅钻洞”。
时代变了,那套不劳而获、靠拳头说话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这结局,看着真让人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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