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晨阳 许婷
1月13日,记者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洛阳将于1月16日10:00至3月15日23:59期间,面向全市发放“新春大礼包”26315份,分为超市券、美食券、住宿券、加油券、百货券5种,所有在洛人员(含外地游客)均可领取。
洛阳市2026年“嗨购神都”马年消费满减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安排
安排财政资金500万元,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消费者通过“云闪付”平台在洛阳市辖区内参与活动的门店单次消费金额在100元及以上,可获得“新春大礼包”一份,内含满50元减10元超市券、满100元减20元美食券、满100减20住宿券、满200元减40元加油券和满500元减100元百货券各一张,满减券可按类别在参与活动的任一商家核销。此活动可与平台、商家优惠叠加使用,鼓励参与活动的商家和平台积极推出叠加优惠政策。
二、活动细则
(一)消费券类别
分为超市券、美食券、住宿券、加油券、百货券5种。
(二)活动时间
消费券活动于2026年1月16日10:00:00开始,至2026年3月15日23:59:59结束,活动期间消费者每周可参与一次,消费券自到账之日起72小时内有效。总量控制,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三)发放数量及使用标准
发放消费券500万元,共计26315份“新春大礼包”,每份礼包”内含满50元减10元超市券、满100元减20元美食券、满100减20住宿券、满200元减40元加油券和满500元减100元百货券各一张。
(四)使用范围
发放对象为定位在洛阳市的人员(包括外地来洛游客)。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到洛阳市参与活动的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百货类企业即可核销。
(五)领取方式
消费者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洛阳市内,使用云闪付APP在我市参与活动的门店进行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百货类消费,支付单次金额在100元以上,即可领取“新春大礼包”一份(可在云闪付-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到)。此活动可与平台、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六)使用规则
1.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均可参与,每人每周只能获取一份“新春大礼包”。总量控制,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2.消费券可在洛阳市辖区内参与活动的任一商家核销使用,参与商家须支持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3.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5.如交易发生全额退款,退款时间未超出券有效期,券会全额退回且在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如交易发生部分退款,退款金额按照用户订单金额中实付部分的占比,按比例退款,且券不可再次使用。
6.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三、相关事项
(一)参与活动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二)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不遵守活动规则,或者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刷单套现、虚假注册商户、买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商户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资格,相关部门将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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