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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相关工作提示的函》,进一步明确了执业药师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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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真的结束了!“底线”从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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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国家药监局就发过《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0〕25号),当时就明确了核心要求: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原则上必须配执业药师;只卖乙类非处方药的,至少要配经过药监部门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之所以设置“不超过2025年”的过渡期,只是考虑到部分地区执业药师缺口大,给行业一个缓冲调整的时间。现在过渡期一到,就没有任何“特殊情况”可以例外了。就像湖北荆州市市监局在提示函里说的,现在执业药师配备已经从“差异化实施”变成了“硬指标”,每家药店至少得有一名执业药师。

而且国家早就划好了违规红线:不按规定配备,整改又不到位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还会被暂停销售处方药;要是查到“挂证”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会被撤销,还会被录入系统、拉进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都会联动约束,影响的是药店的长远经营。

多地落实!这些实操细节要盯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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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是纲领,地方的执行细则是直接影响药店经营的关键。这几个细节一定要重点关注。

  1. 海南:远程审方不能当“万能替补”

很多连锁药店都在用远程审方,这次海南明确了它的使用边界:只能在门店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时用,不能把远程审方当成“不配执业药师的借口”。

同时海南还特别强调了连锁总部的责任,要求总部必须管好下属门店,确保执业药师“应配尽配”,而且门店要一直符合GSP和总部统一的质量管理要求。另外,处方药销售的规矩也不能松,没有执业药师审核,绝对不能卖。

2. 安徽铜陵:新开店不配执业药师,直接拿不到许可证

铜陵已经亮出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25年底,全市557家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率已经达到98.92%,剩下5家没配齐的连锁门店,要么已经申请歇业,要么在申请缩小经营范围(核减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更关键的是铜陵的准入门槛:新开办的药店(只卖乙类非处方药的除外),必须先配齐执业药师,不然根本不给许可,也不给换《药品经营许可证》。而且审核的时候会严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从源头杜绝“挂证”——以前那种“租个证应付检查”的路子,现在彻底走不通了。

除此之外,铜陵还会常态化检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近三年已经查处了69家违规企业;2025年以来,34名“挂证”药师被撤销注册证书、曝光拉黑,还通报给医保部门联合惩戒,监管力度可见一斑。

3. 湖北荆州:不止要配人,还要管好全流程

荆州的要求更全面,把执业药师配备和药品追溯、特殊药品管理、价格监管等绑在了一起。也就是说,药店不光要配齐执业药师,还得保证药品追溯码全覆盖,规范特殊药品销售,不能搞价格欺诈——监管已经从“单点检查”变成了“全方位排查”,想靠“钻空子”生存越来越难。

2026药店怎么活?这几件事现在就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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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结束不是“一阵风”的检查,而是行业长期合规的开始。对于药店来说,与其被动应付,不如主动调整,这几件事现在就得提上日程。

  1. 先做一次“合规自查”,别等检查找上门

现在最该做的就是对照政策要求自查:如果店里卖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有没有配齐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执业药师的注册信息和实际在岗情况对不对得上?要是只卖乙类非处方药,相关业务人员的资质或考核合格证明有没有?

尤其要注意“挂证”的问题,现在监管查得这么严,一旦被查出来,不仅药师受影响,药店的经营资格也可能受牵连,得不偿失。

2. 连锁和单体药店,各有各的应对重点

对于连锁药店来说,要重点管好远程审方的规范使用,别让远程审方变成“违规挡箭牌”;总部还要承担起管理责任,确保所有门店都配齐执业药师,不能出现“个别门店拖后腿”的情况。

对于单体药店来说,要是实在配不齐执业药师,可能要考虑调整经营范围,比如核减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虽然经营范围缩小了,但能保证合规经营,总比被查处、暂停营业好。

3. 别只盯着“配齐人”,更要让药师“发挥价值”

其实政策的核心不是“为难药店”,而是推动行业回归“专业服务”的本质。以前很多药店把执业药师当成“应付检查的工具人”,现在配齐之后,更该让药师发挥作用——比如做好处方审核、给顾客做合理用药指导、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

未来药店的竞争,肯定不是靠价格战,而是靠专业服务。现在把药学服务做扎实,不仅能符合监管要求,还能提升顾客信任度,这才是长久的经营之道。

*本文内容由AI辅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