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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公告

吉林市锦东家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已作出吉市住建房行强执催告[2024]2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你单位需在收到本公告十日内将罚款人民币贰万伍千元,加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千元(合计:伍万元)缴至吉林省非税收入待解款账户,账号:住房和城乡建设罚没(05019929)。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432-69985029.

吉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