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的行权,关涉群众体感,也更需要防微杜渐,让审批、办事流程公开透明,压缩暗箱操作空间
找人借钱的难度,相信很多人都有体会。但凡事皆有例外,也有比较“容易”的。
据澎湃新闻报道,连云港谌先生反映,自己找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国土所所长庄某某调房屋的土地性质证明,庄某某借机向他借款68万元,原本说只临时周转个一两天,但迟迟未还,调土地性质证明的事也没办。1月13日,连云港赣榆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已对庄某某停职,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道显示,谌先生想盖个宾馆,2025年9月找到国土所调土地性质证明,于是发生借款一幕。群众需要办事,所长趁机“借款”,这起曝出的“借贷纠纷”,有几个疑问需要调查给出答案。
这究竟是正常借款,还是以借为名的索贿?这是界定行为性质的关键。公职人员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大额钱款,极易引发权力寻租嫌疑。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即便未明确要求利益交换,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便已触碰纪律红线。何况,该借款发生在群众办事的关键节点,并且数目不小。
庄某某虽承认借款事实,却声称与办事无关,仅为普通借款。按常识,正常的民间借贷,必然有清晰的借款手续、明确的还款约定。那么当时是否完备了手续?目前,并无信息显示双方是否签订了规范借条。若无任何凭证支撑,所谓的“普通借款”便难以站住脚。当然,普不普通,并不由庄某某自己说了算,这笔钱到底有无真实的借款合意,相信不难查清。
群众调土地性质证明,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一个细节是,根据谌先生所说,从2025年9月拖至今年1月无进展。如果是合规办事,为何会拖这么久?如果不符合当地政策要求,正确的履职应是明确拒绝,为何反而向对方“借走”68万元?基层政务服务是流程公开、依章办事、追求效率的公共服务,无需借私人关系来“润滑”,也不容个人在其中“浑水摸鱼”。
庄某某为何能轻易借到68万元?这更是人们的心头之问。对普通群众而言,国土所所长掌握着土地审批、证明办理等关键权力,是办理相关事项的“关键人”。谌先生出借巨款,到底是出于友情或信任,还是碍于对方身份以及那一点“现管”的权力?
眼下,当地联合调查组已经开展调查,期待用严肃的调查结果,给当事人及公众一个明白交代,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基层干部的行权,关涉群众体感,也更需要防微杜渐,让审批、办事流程公开透明,压缩暗箱操作空间。同时,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需要严守公职人员与服务对象的交往界限,以杜绝瓜田李下之嫌。
红星新闻评论员 文阳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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