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自己一时嘴馋,
犯下这样的错!”
1月8日
刘某某因盗窃了一袋槟榔
被肥东警方抓获
既赔了钱又被送进了拘留所
为自己的糊涂行为
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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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不久前
刘某某和朋友聚餐结束后
乘车返回居住的小区附近
由于喝了点酒感觉有点口渴
准备到旁边的超市
买瓶水喝
走到小超市门口
发现门口的货架上
放着一排槟榔
“观察细致”的他发现
从超市内部
似乎看不到门口货架的情况
偏偏这时
刘某某又发现手机没电了
无法付款
于是“突发奇想”
偷一袋槟榔解解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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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刘某某试探着
从超市门口来回走了几趟
确认工作人员没有留意自己后
迅速拿起一袋
价值100元左右的槟榔
快步离开现场
回到家后
他“美滋滋”地嚼起了
这袋偷来的槟榔
全然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
已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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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本以为
只是偷了一袋槟榔
超市老板应该不会察觉
未曾想
超市老板后期进行
货物盘点时
发现少了一袋槟榔
随即选择报警
接到报警后
新城派出所民警
立即展开调查
很快就锁定了
盗窃嫌疑人刘某某
并于1月7日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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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取证
刘某某对自己盗窃槟榔
的事实供认不讳
还主动向超市赔偿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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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刘某某因涉嫌盗窃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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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金额小≠不违法
小偷小摸也是违法
切勿因一时贪念
让自己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来源:肥东公安 新城派出所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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