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自己一时嘴馋,

犯下这样的错!”

1月8日

刘某某因盗窃了一袋槟榔

被肥东警方抓获

既赔了钱又被送进了拘留所

为自己的糊涂行为

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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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不久前

刘某某和朋友聚餐结束后

乘车返回居住的小区附近

由于喝了点酒感觉有点口渴

准备到旁边的超市

买瓶水喝

走到小超市门口

发现门口的货架上

放着一排槟榔

“观察细致”的他发现

从超市内部

似乎看不到门口货架的情况

偏偏这时

刘某某又发现手机没电了

无法付款

于是“突发奇想”

偷一袋槟榔解解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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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刘某某试探着

从超市门口来回走了几趟

确认工作人员没有留意自己后

迅速拿起一袋

价值100元左右的槟榔

快步离开现场

回到家后

他“美滋滋”地嚼起了

这袋偷来的槟榔

全然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

已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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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本以为

只是偷了一袋槟榔

超市老板应该不会察觉

未曾想

超市老板后期进行

货物盘点时

发现少了一袋槟榔

随即选择报警

接到报警后

新城派出所民警

立即展开调查

很快就锁定了

盗窃嫌疑人刘某某

并于1月7日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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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取证

刘某某对自己盗窃槟榔

的事实供认不讳

还主动向超市赔偿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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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刘某某因涉嫌盗窃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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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金额小≠不违法

小偷小摸也是违法

切勿因一时贪念

让自己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来源:肥东公安 新城派出所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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