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于2024年12月3日非法宣布紧急状态而被控内乱主谋的前总统尹锡悦,在一审中,内乱特检(特别检察官赵恩硕)于13日求处死刑。特检在阐述求刑理由时表示:“被告人不反省。没有量刑时可予斟酌的理由,反而应判处重刑。”一审判决预计将于下月作出。
特检求处死刑,称“无量刑酌情理由且无反省”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5部(部长法官池贵渊)13日开庭审理尹前总统内乱主谋嫌疑案的一审结审公判。此时距离尹前总统宣布12·3非法紧急状态已406天,距离去年1月26日尹前总统被逮捕起诉已352天。
根据刑法,内乱主谋的法定刑仅为死刑、无期徒刑、无期监禁三种。特检就其中求处死刑的理由强调:“内乱主谋罪的法定刑最高为死刑,最低为无期监禁。参照上述量刑条件,对于毫无值得斟酌的减轻事由的被告人,仅判处法定最低刑即无期刑,是否符合量刑原则,有必要进行慎重检讨。”
特检表示:“大韩民国实际上是死刑废止国家,因为不执行死刑。死刑仍在被求处和被宣判。在大韩民国刑事司法中的‘死刑’,其意义并非通过执行来处死,而是通过审判体现共同体应对犯罪的意志及对此的信任,并发挥其功能。”
特检接着指出:“被告人不反省,没有量刑时可予斟酌的理由,反而应判处重刑。因此,判处法定刑中的最低刑并不妥当。法定刑中非最低刑的刑罚只有‘死刑’。据此,恳请对被告人宣判死刑。”
若审判部选择无期徒刑或无期监禁后再予减刑,则需在10年至50年徒刑/监禁之间宣判。就内乱主谋罪而言,即便审判部予以减刑,也至少需判处10年以上徒刑/监禁。缓刑是不可能的。
特检原本预计在9日举行的结审公判中提出求刑,但被推迟至当天。由于包括尹前总统在内的被告人的书证调查、最终辩论程序拖延,直至午夜过后仍未结束,审判部最终指定了追加日期。法律界出现了“未能阻止被告人的‘床榻辩论’,属低效的诉讼指挥”的批评。
全斗焕之后30年来的内乱主谋审判
大韩民国历史上,至今以内乱主谋罪被宣判有罪的,仅有前总统全斗焕一人。若尹前总统在下月的宣判中被判有罪,将成为第二例。
1996年全斗焕的一审审判中,检方适用内乱首魁(主谋)、以叛乱为目的杀人等嫌疑,请求判处死刑。之后审判部宣判了死刑。但在二审中被减刑为无期徒刑,大法院全员合议体最终确定了无期徒刑。
与全斗焕一同被移交审判的前总统卢泰愚,就内乱重要任务从事嫌疑,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处17年徒刑。此前,检方对卢前总统求处无期徒刑,一审则判处了22年6个月徒刑。
尹前总统进行结审公判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17号法庭,也是全斗焕、卢泰愚、李明博、朴槿惠等前总统们曾被求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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