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1月13日

湛江市公安局发布电动车登记上牌相关公告

明确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及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需经登记上牌后方可合法上路

公告强调

驾驶未登记上牌的相关车辆上路属违法行为

自1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交管部门将以教育引导、督促上牌为主

30日期满后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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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明确了三类可登记上牌的车辆范围:

1

一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661-2024)的电动自行车;

2

二是符合旧版规范(GB17661-2018),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出厂或进口、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销售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3

三是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根据车辆类型不同,登记上牌所需材料有所区分电动自行车车主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电动两轮摩托车及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作为机动车,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相关税收完税或免税凭证等法定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记者了解到

湛江已开通线上线下多重电动自行车上牌渠道

市民可通过

“广东电动自行车牌证申领”微信小程序等在线办理

也可前往

赤坎区明政路2号

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等线下渠道办理

湛江市登记上牌点及服务信息

请广大市民查收

还没为车辆登记上牌的

抓紧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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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湛江云媒( 记者潘洁婷 )、平安湛江

图片:湛江日报资料图

编辑:马栩杰

审核:郑时雨 莫松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