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1月13日
湛江市公安局发布电动车登记上牌相关公告
明确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及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需经登记上牌后方可合法上路
公告强调
驾驶未登记上牌的相关车辆上路属违法行为
自1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交管部门将以教育引导、督促上牌为主
30日期满后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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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明确了三类可登记上牌的车辆范围:
1
一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661-2024)的电动自行车;
2
二是符合旧版规范(GB17661-2018),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出厂或进口、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销售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3
三是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根据车辆类型不同,登记上牌所需材料有所区分。电动自行车车主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电动两轮摩托车及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作为机动车,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相关税收完税或免税凭证等法定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记者了解到
湛江已开通线上线下多重电动自行车上牌渠道
市民可通过
“广东电动自行车牌证申领”微信小程序等在线办理
也可前往
赤坎区明政路2号
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等线下渠道办理
湛江市登记上牌点及服务信息
请广大市民查收
还没为车辆登记上牌的
抓紧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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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湛江云媒( 记者潘洁婷 )、平安湛江
图片:湛江日报资料图
编辑:马栩杰
审核:郑时雨 莫松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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