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武帝纪》

《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曹瞒传》中记载:

常出军,行经麦中,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

骑士皆下马,付麦以相持,于是太祖马腾入麦中,勅主簿议罪;主簿对以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

太祖曰:“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因援剑割发以置地。

与《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写的差不多:

在军队经过麦田的时候,曹操告诫士兵,不能践踏麦田,违令者斩。

但是曹操自己的马因为受到惊吓踩坏了麦苗,按照军法当处斩。

曹操想拔剑自吻谢罪,被众人拦住,为了不破坏自己制定的纪律,曹操割了自己头发来代替杀头之罪。

曹操以“法不加尊,割发权代首,传示三军。”破局,令三军震惊,无不遵从军令。

更有诗曰:“十万貔貅十万心,一人号令众难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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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曹操割发代首会赢得三军敬重?

汉朝时期统治者崇尚孝道,标榜以孝治天下。朝廷征选官员,更是要“举孝廉”,不孝则会被人们鄙夷。

两汉时期遵奉《孝经》,该书开篇子曰“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破坏身体发肤都会被视为不孝,而汉代不孝罪和杀人罪几乎同等,所以曹操割发代首才会感动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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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割须弃袍为何没受鄙视?

《三国演义》精彩片段不少,相信大部分马超迷,一定是从第五十八回开始爱上马超的:

马超、庞德、马岱引百余骑,直入中军来捉曹操。

操在乱军中,只听得西凉军大叫:“穿红袍的是曹操!”操就马上急脱下红袍。

又听得大叫:“长髯者是曹操!”操惊慌,掣所佩刀断其髯。

军中有人将曹操割髯之事告知马超,超遂令人叫:“拿短髯者是曹操!”操闻知,即扯角旗包颈而逃。

相信不少人要拿这段说事儿了,曹操割发代首,以孝感动三军。逃命时割须弃袍,为何没受众人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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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误区

这是一个误区,无论春秋战国甚至到宋元,“保命”被视为最高军事原则之一。早期岳飞也多次突围保命,胜败乃兵家常事,保命才能卷土重来。

直至明清时期才出现“逃跑可耻”逃跑被视为耻辱,直到近代才得以扭转,尤其是教员的“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重新恢复为军事原则。

所以曹操割须弃袍没有受到鄙视,刘备抛妻弃子保命也属正常。毕竟将者,三军之魂,不可轻死!!

对于当时士兵来说吃饱穿暖,赏罚分明,能打胜仗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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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穿越成为曹操你会怎么做?

你会怎么打赤壁之战?

是否会三笑周瑜无谋,诸葛亮少智?

是否会放走刘备?放走关羽

是否会再走华容道?

是否会收服吕布

是否会杀了司马老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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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筋急转弯

上期(2025年01月09日)答案“沉默”

多少友友答对了?

本期题目:

什么东西有脚,却不能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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