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进程的长河中,总有一些律师以专业为帆、以勇气为桨,在复杂的司法迷局中为无辜者摆渡,为正义发声。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就是这样一位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公益律师。他手握法律利器,撕开“钓鱼执法”的伪装,对抗“异地趋利性执法”的乱象,用一个个无罪案例,让公平正义为普通人的权益筑牢防线,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守护法治正义。
钓鱼执法:00后女生的“贩毒”之冤与绝境反转
“我只是想把吃不完的药卖给有需要的人,怎么就成了毒贩?”这是上海22岁女生小周(化名)在一审被判贩卖毒品罪后,心中挥之不去的委屈与迷茫。这个刚刚大学毕业的00后,因患有抑郁症,家中留存了部分未吃完的精神类药物。看着药物闲置可惜,医院又不予回收,她便在网上发布了转让信息,想卖给有需要的病友,却未曾想,这一举动竟让她卷入了一场精心设计的“钓鱼执法”陷阱。
(一)一场不合常理的“交易”
小周在网上挂出药品转让信息后,很快就有一名自称“搞音乐、抽过大麻”的买家主动联系。对方毫不避讳地表露自己“有瘾”,急需这类药品。涉世未深且认知能力受精神疾病影响的小周,并未意识到其中的异常,只当对方是需要药物助眠的普通人,便答应了交易。
可就在她寄出药品、收到快递取件通知时,等待她的不是买家的收货确认,而是浙江某地公安机关的抓捕。原来,联系她的买家是当地公安安排的特情人员董某——一个多次被判刑的刑满释放人员。更令人费解的是,正常情况下,若有人想购买药品作为毒品替代品,定会行事隐秘、避人耳目,而董某却刻意表露自己的“涉毒”身份,这种不合常理的行为,早已为这场“交易”埋下了诡异的伏笔。
一审时,当地律师建议小周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也给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懵懂的小周在压力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被判处贩卖毒品罪,缓刑执行。但“毒贩”的帽子,让这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陷入了绝望。这个标签不仅会伴随她一生,还会影响到后代的升学、就业,无奈之下,她通过网络找到了曾办理过类似无罪案例的廖建勋律师。
(二)三个关键疑点,撕开执法伪装
廖建勋律师介入案件后,并未被一审判决束缚,而是从案卷细节中寻找突破口。经过细致梳理,三个关键疑点逐渐浮出水面,直指案件的核心问题——钓鱼执法。
第一个疑点聚焦在特情人员董某的身份上。廖律师团队通过检索发现,董某并非普通线人,而是有多次犯罪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让这样一名有不良记录的人充当特情,介入普通民众的正常药品转让行为,本身就存在程序上的不合理性。
第二个疑点关乎小周的主观故意。根据小周的病历记录,她因患有精神疾病,仅有部分自制力,对事物的判断存在偏差。她是否能认识到自己转让的药品可作为毒品替代品,是否知晓买家是吸毒人员,这是认定其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关键。而从案件事实来看,小周转让药品的初衷只是避免浪费,并未有任何牟利或协助吸毒的意图,根本不具备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
第三个疑点则藏在同步录音录像与笔录的矛盾中。案卷中的笔录显示,小周承认“知道对方是吸毒人员”,但廖律师团队调取的同步录音录像却清晰记录了真相:侦查人员询问“是否知道对方是吸毒人员”时,小周的回答是“我原来不知道,后来才知道的”。事后小周解释,“后来知道”是因为被抓捕后,侦查人员才告知她买家的真实身份。侦查人员故意篡改笔录、断章取义,无疑是为了拼凑“犯罪证据”,这场执法的合法性瞬间崩塌。
(三)舆论监督+坚决控告,终获无罪正义
廖建勋律师明确指出,贩卖毒品罪的构成必须满足“明知对方是吸毒人员或涉毒犯罪分子”这一前提,而小周的案件中,既无主观故意,又存在执法程序违法,根本不构成犯罪。二审中,律师团队将这些关键证据提交法院,引起了二审法院的高度重视,案件被发回重审。
但廖建勋律师深知,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无罪,要彻底推翻错误判决,必须对违法执法行为进行坚决追责。一方面,他代表当事人向当地及上级部门提出控告,要求调查公安机关违法使用特情、篡改笔录的行为;另一方面,应当事人强烈要求,他推荐了关注此类案件的澎湃新闻记者,让案件进入公众视野。
澎湃新闻的报道一经发布,便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网友纷纷质疑:“吃不完的药转让怎么就成了贩毒?”“司法机关怎能用钓鱼执法的方式制造罪犯?”舆论的监督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巨大压力,公诉机关在二审开庭时不得不承认买家是特情人员。最终,在证据、控告与舆论的多重推动下,办案机关正视了案件中的违法问题,小周的“贩毒”罪名被撤销,这场持续许久的冤屈终于得以昭雪。
(四)案件背后的社会拷问:剩余管制药品该何去何从
小周的案件并非个例。廖建勋律师此前还办理过一起类似案件:广州市民廖小姐的父母因癌症去世后,留下了部分未吃完的止痛药。在病友群发布转让信息后,她被山东某地司法机关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抓捕。对方在沟通中提到“溜冰”,廖小姐误以为是对方溜冰受伤需要止痛药,还善意提醒对方“针灸效果更好”,却没想到这竟是一场钓鱼执法。
这两起案件都指向了同一个社会痛点:管制药品的剩余回收制度缺失。医院只负责售卖药品,却未告知患者剩余药品的正确处理方式,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回收渠道。对于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患者及其家属而言,将未用完的药品转让给有需要的人,既避免了浪费,又能弥补部分开支,这本是情理之中的选择。但由于缺乏规范的回收途径,这些善意的转让行为,却可能成为钓鱼执法的“靶点”,让普通人一不小心就陷入刑事风险。
廖建勋律师呼吁,司法机关应对此类行为保持审慎与宽容,不能动辄动用刑事手段。对于确实存在不当转让行为的,可给予治安处罚、批评警告等惩戒,而非直接给当事人贴上“罪犯”的标签。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管制药品的余药回收制度,明确回收资质、流程与渠道,让剩余药品有合理的去向,从根源上避免类似的冤假错案。
远洋捕捞:单人传销案背后的逐利陷阱与律师坚守
如果说钓鱼执法侵害的是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那么“异地趋利性执法”(俗称“远洋捕捞”)则是民营经济发展路上的“拦路虎”。一些地方办案机关为了追缴财产、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跨区域抓捕企业及相关人员,将行政违法拔高为刑事犯罪,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廖建勋律师办理的“单人传销案”,就是一场对抗这种畸形执法的典型案例。
(一)诡异开局:50亿营业额背后的“单人被告”
广州一家企业研发了一款具有技术含量的黑科技产品,但因销路不畅,陷入发展困境。为了打开市场,企业聘请了营销专家李某(化名)担任顾问,李某为其设计了一套营销模式。凭借这套模式,企业在短短三年内实现了近50亿的营业额,销售产品300多万台,发展会员300多万人,一举摆脱了经营困境。
根据双方约定,企业需按每台产品50元的标准向李某支付提成,三年下来,应付提成约1.5亿元。企业前期支付了1.1亿元,剩余4000多万元因后续营销模式被部分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行政违法传销”,担心面临罚款而暂停支付,双方由此产生矛盾。
就在此时,某地级市的公安机关盯上了这起纠纷,认为该营销模式构成“刑事传销”,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19年9月,该地十几名办案人员前往广州,对企业进行了近10天的全面调查,原本计划将企业高管一网打尽。但最终,只有营销顾问李某被单独抓捕,这一“单人传销案”的诡异开局,让整个案件充满了疑点。
(二)逐利本质:传销案背后的财政冲动
廖建勋律师介入后,很快揭开了“单人被告”的真相。原来,办案机关与企业老板达成了默契:企业老板声称营销模式全由李某设计,责任全在李某,并承诺将未支付的4000多万元支付给办案机关;而办案机关发现李某名下有数千万元现金、豪宅等资产,总价值超1亿元,抓捕李某一人,既能轻松追缴巨额财产,又无需复杂的调查取证,可谓“一本万利”。
这背后,是传销案件与诈骗案件的本质区别:诈骗案件有明确受害人,追缴的违法所得需返还受害人;而传销案件通常不认定受害人,所有参与人员都被视为“参与者”,追缴的财产可全部没收,纳入地方财政。正是这种利益驱动,让一些地方办案机关对传销案件“情有独钟”,动辄追缴违法所得数亿元,将办案变成了“创收”手段。
李某被抓捕后,37天内就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机关甚至直接告知家属和前期律师:“不用徒劳辩护,让他认罪认罚,我们可以判轻一点,没收财产就行。”面对这种赤裸裸的逐利执法,家属陷入绝望,在案件即将移送法院时,找到了廖建勋律师,他成为了李某的第六任辩护律师。
(三)惊险辩护:三重策略击碎违法执法
廖建勋律师介入后,首先对案件本质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刑法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本质是“诈骗型传销”,核心是通过虚假宣传、无真实产品或服务,骗取参与者财物;而涉案企业的营销模式虽属于“团队计酬”式传销,但其有真实的产品销售,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本质是“经营性传销”,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而非刑事犯罪。
但面对一心逐利的办案机关,单纯的法律辩论难以奏效。廖建勋律师制定了“非常规辩护策略”,通过三重手段,逐步击碎违法执法的链条。
第一重策略:坚决投诉控告,击中执法软肋。律师团队针对办案机关异地趋利性执法、程序违法等问题,向上级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实名控告。这种坚决的态度,一方面让办案机关的决策者有所收敛,不敢肆意妄为;另一方面,唤起了司法系统内的正义力量,让更多秉持法律底线的司法人员关注到案件的违法性。
第二重策略:釜底抽薪,争取本地司法认定。涉案企业总部在广州,若能让广州司法机关认定该营销模式不构成刑事犯罪,将从根本上动摇广西办案机关的指控基础。廖建勋律师团队在广州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涉案企业及老板涉嫌传销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广州公安高度重视,派人调取了广西法院的全部案卷,经与检察院、法院共同研讨后,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明确认定该模式不构成传销犯罪。这一关键证据,成为了案件反转的核心。
第三重策略:舆论监督,推动案件公开透明。为了让案件在阳光下审理,廖律师团队联合家属,邀请了知名记者关注案件进展。媒体报道引发了广泛反响,让“单人传销案”背后的逐利执法乱象被更多人知晓。舆论的压力,倒逼办案机关不得不依法办案,不敢轻易作出枉法裁判。
(四)完美结局:无罪释放+资产解封,彰显司法正义
在三重策略的推动下,当地法院对案件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在收到广州公安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一周后,便对李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将其释放。但案件的最终了结,还经历了漫长的等待。
开庭前,廖建勋律师团队预判到办案机关可能会向上级请示,于是提前将案件材料、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提交给广东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庭审中,律师团队充分展示了案件的违法性与证据的关联性,有理有据地驳斥了公诉机关的指控。
2022年12月底,在案件开庭一年多后,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次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被正式宣告无罪,此前被扣押、冻结的全部资产也被依法解封返还。
这起案件不仅让李某重获自由,还获得了2022年度“十大无罪案例”,并入选广州市律协业务成果奖。它的成功,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异地趋利性执法终将受到法律的约束,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司法正义保驾护航。
辩护之道:专业、勇敢与智慧的三重修行
从钓鱼执法案到异地趋利性执法案,廖建勋律师之所以能屡创无罪奇迹,源于他坚守的“三重辩护理念”——极度的专业、适度的勇敢、高度的智慧。这三者相辅相成,成为他对抗法治乱象、守护正义的核心武器。
(一)专业是辩护的根基
刑事辩护是一场精准的“证据战”与“法律战”,专业能力是律师的立身之本。在小周的案件中,廖建勋律师团队从特情人员身份、当事人认知能力、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的矛盾等细节入手,精准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在李某的案件中,他们深刻区分“诈骗型传销”与“经营性传销”的法律界限,通过法学专家论证、本地司法机关认定等方式,夯实了不构成犯罪的法律基础。
廖建勋律师认为,刑事辩护律师不能只懂法律条文,更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细致的分析能力,从纷繁复杂的案卷中发现关键证据,从看似合法的程序中找出违法破绽。只有将案件的事实、证据与法律规定深度结合,才能形成强有力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二)勇敢是对抗的底气
面对办案机关的违法执法,很多律师会选择“明哲保身”,被动防守。但廖建勋律师坚信,“对于不正常的案件,必须用非常规的辩护方法”。在两起案件中,他都采取了坚决的投诉控告措施,直面执法乱象,不畏惧压力与威胁。
这种勇敢并非鲁莽,而是基于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正义的坚守。廖建勋律师认为,违法执法只是少数现象,绝大多数司法人员是秉持正义的。敢于发声、敢于对抗,不仅能让违法者有所收敛,更能唤起司法系统内的健康力量,形成维护法治的合力。同时,这种勇敢也能给当事人和家属带来信心,让他们在绝望中看到希望。
(三)智慧是胜诉的关键
刑事辩护不仅是“硬碰硬”的对抗,更需要“四两拨千斤”的智慧。在李某的案件中,廖建勋律师没有局限于法庭辩护,而是通过“争取本地司法认定”“舆论监督”“提前向上级检察院报备”等多重手段,构建了全方位的辩护体系,最终实现了案件的反转。
他强调,律师的战场不仅在法庭,更在证据收集、程序监督、舆论引导等各个环节。要学会借力打力,利用合法的途径和资源,让案件回归法治轨道。同时,要区分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策略,对违法办案人员坚决控告,对坚守底线的司法人员充分信任,形成推动案件公正处理的合力。
社会回响:个案推动法治进步,公益之心守护公平正义
廖建勋律师的辩护实践,不仅让一个个当事人重获自由,更在推动法治进步、解决社会问题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钓鱼执法系列案件中,他的努力让更多人关注到剩余管制药品回收的社会难题,推动相关部门思考建立规范的回收制度;同时,也向有关部门敲响了警钟,促使其规范特情人员的使用,杜绝通过篡改笔录等违法方式制造冤假错案。如今,越来越多的司法机关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开始注重审查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在异地趋利性执法案件中,他的成功辩护呼应了国家保护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国家明确严禁区域性、趋利性执法,廖建勋律师的案例成为了政策落地的生动实践。他的辩护不仅为涉案企业挽回了损失,更让更多民营企业认识到刑事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从源头规避法律风险。
作为一名公益律师,廖建勋律师始终秉持“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他不仅代理重大疑难案件,还积极通过媒体发声、参与公益普法,向社会传递法律知识,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他说:“我们做这类案件,不仅是为了当事人的无罪,更是希望通过这些案件,监督办案机关规范执法,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让普通人不再因无心之举陷入绝境,让民营企业能在公平的法治环境中安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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