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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申请要求

申请北京出境旅行社需同时满足基础主体要求、资金要求、人员要求、场地设施要求及合规运营要求:

(一)基础主体要求

1. 企业类型: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需包含“旅行社”或“旅游”字样。

2. 前置资质:已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并已实际经营满2年。

3. 合规记录:经营国内及入境旅游业务的2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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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要求

1. 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需实缴并提供银行出具的实缴证明,且金额需与企业章程一致。

2.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需累计缴存140万元人民币(含原国内旅游业务已缴纳的20万元),缴存方式仅限银行存款,2026年1月1日起已全面取消保险替代政策。

3. 旅行社责任险:需足额投保出境游专项旅行社责任险,未按规定投保将影响信用等级评定,进而无法通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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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要求

1. 导游人员:至少配备3名持有有效导游证的专职导游,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导游证需为北京当地考取

2. 核心管理人员:需配备1名具有出境旅游业务从业经验的经理、1名专业计调人员及1名具备会计资格的专职财务人员。

3. 法定代表人:需熟悉旅游业务,提供详细履历,且无犯罪记录

(四)场地与设施要求

1. 经营场所:需具备固定的商用性质办公场地,面积不低于30㎡,需提供产权证明及租期不少于1年的租赁合同,同时提交场所平面图,标明办公区、会议室等功能区域。

2. 营业设施:需配备2部以上归属地为北京的实名备案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高性能电脑等办公设备,电脑需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