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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寿双及团队成员合伙人宋湘平律师王亚伟,代表某五百强民营企业集团旗下的投资公司(下称“被申请人”),在一桩涉及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商事仲裁案件中取得部分胜诉,成功为客户挽回近亿元损失。

本案是一起涉及上市公司退市后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问题。在庭审中,申请人极力主张被申请人构成违约,应当继续按照协议约定受让已退市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对此,大成律师团队通过翔实的证据梳理和严密的法律论证,成功说服法庭认定协议交易标的是上市公司性质的公司股份,在公司已退市的情况下协议目的已无法实现。

最终,法庭采纳了代理律师的观点,综合考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过错程度、协议履行期限等因素,驳回了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请求,并大幅度调减了被申请人的违约金近亿元。本案自2024年4月开庭审理,历经了近2年延期,最终取得了圆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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