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早上七点半,太阳刚把菜市场的顶棚晒得暖烘烘的,空气里混着青菜的土腥味和鱼摊子那边飘来的咸腥。我提着布袋子,在老王家的豆腐摊前头排队。前头张姐正跟卖豆腐的老王掰扯:“你这豆腐得再给我便宜五毛,昨儿买回去,我家那口子说没前天的嫩!”
老王朝我挤挤眼,意思是“你看她又来了”,手上却利索地切下一块豆腐,多给了张姐一小块边角料:“得嘞我的老姐姐,这块送您炖白菜,保准嫩!”
我笑着摇摇头,转到隔壁挑西红柿。李梅就在那儿,戴着副老花镜,捏着个西红柿对着光看,认真的劲儿跟鉴宝似的。我凑过去:“挑女婿呢这是?”
李梅“噗嗤”乐了,放下西红柿,拍拍手上的灰:“挑女婿都没这么费神!我家那个小祖宗,昨儿电话里说这周末带男朋友回来,点名要吃我拿手的西红柿牛腩。这不得挑几个沙瓤的?”她说着,声音低下来,碰碰我胳膊,“哎,刚听张姐在那儿叨叨她家‘那口子’,嗓门亮得,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人惦记似的。你说,咱们这岁数了,心里头……到底还想不想那档子事?”
我手里正捏着个西红柿,一下子顿住了。这话问的,像颗小石子,“扑通”一声掉进看着平静的湖里,底下暗涌都跟着晃了晃。我还没接茬,后头挑黄瓜的赵春华插话了,她退休前是厂里的工会主席,说话向来爽利:“想不想?分人,分时候!走,这儿人多,买完菜,上我那坐坐,我新得了点明前龙井,正好没人品。”
得,西红柿牛腩和女婿的事暂且搁下,我们仨,提着各自装满瓜果蔬菜的袋子,沉甸甸的,像提着各自半辈子沉甸甸的日子,拐进了菜市场后面那条老旧的居民楼。
李梅的家,窗明几净,阳台上绿植长得泼辣。
三杯清茶冒着热气。李梅先开了口,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沿儿。
“我离了,整十年了。”她说的挺平静,“头几年,恨啊,怨啊,觉得自己天都塌了。为孩子,为面子,忍了那么多年,最后那人拍拍屁股走了,跟个比我闺女大不了几岁的姑娘好了。那时候别说想男人,我看见路上成双结对的我心里都冒酸水,觉得全世界都欠我的。”
“后来怎么着?”赵春华问,吹了吹茶叶。
“后来?”李梅笑了,有点自嘲,“后来我闺女上大学走了,家里一下子空得吓人。我得找点事把自己填满啊。我去上了老年大学,学画画,学钢琴。认识了一帮老姐妹,整天嘻嘻哈哈的。忙起来,就没空胡思乱想了。”
“那现在呢?真不想了?”我抿了口茶。
李梅想了想,眼神看向阳台外头明晃晃的天:“说完全不想,那是骗人。晚上看电视,里头播个温情片段,心里某个角落会软一下。下雨天,关节有点酸,也会闪过一个念头,‘要是有个人能给递个热水袋就好了’。但也就是一闪而过。”她收回目光,很认真地说,“那感觉,不像年轻时候,火急火燎的,非要个人不可。现在更像是……嗯,像想吃一口小时候的糖油果子,没有也能过,有了,是点甜头,是点念想。但为了这口念想,让我再像年轻时那样,去迁就,去磨合,去患得患失?我不愿意了。我一个人,能把花养好,能把画画出点意思,能随时收拾行李去看闺女,自在。这份自在,比什么男人都实在。”
她顿了顿,声音更轻了些:“真说想,想的或许不是某个具体的男人,是想那种‘被放在心上’的感觉。可这感觉,我现在自己能给自己大半。剩下的,随缘吧,不强求了。”
赵春华“咕咚”喝了一大口茶,把杯子往茶几上一放,响声脆亮。
“我跟李梅不一样,我没离,是老伴儿五年前走的,心梗,没遭罪。”她说话快,像爆豆子,“他刚走那阵,我整个人是木的。家里到处都是他的影子,他看了一半的报纸,他养的鸟,他惯用的那个掉了瓷的茶杯……我夜里睡不着,就躺在他常睡的那边,好像还能闻到点他的味儿。”
屋子里静了一会儿,只有电水壶烧开后的余温发出的轻微“嗡嗡”声。
“最难熬的是习惯。早上买菜,顺手就拿了他爱吃的卤猪耳;看电视,脱口就想说‘老头子你看这个’;灯泡坏了,第一反应还是喊他……没人应。那种空,是实实在在砸在心口的。”赵春华抹了把脸,“那时候,亲戚朋友也劝,说春华你还年轻,再找一个吧,老了有个伴儿。我也不是没动过心,见过两个。一个开口闭口就是以后钱怎么管,房子加不加名;另一个倒是老实,可坐在我对面,除了‘嗯’、‘啊’,屁都憋不出三个。我一对比,脑子里全是我家老陈的样子。他虽然脾气犟,可知冷知热,我俩吵一辈子,也乐呵了一辈子。”
她摆摆手,像是要挥开什么:“得了,我就彻底歇了这心思。我现在跟广场舞队那帮老姐妹处得挺好,每天固定时间出门,热闹。社区有事我也去帮帮忙,觉得自己还有点用。周末儿子一家过来,我给他们张罗一桌饭菜,看着小孙子闹腾,心里就满了。”
“那还觉得孤单吗?”我问。
“孤单?”赵春华想了想,“偶尔吧,特别是生病的时候。但更多时候,是学会了跟自己处。我现在能把一个人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早上打拳,下午看书,晚上追剧,兴致来了还能喝两盅。男人?有合适的、说得来的、不给我添堵的,我也不排斥,当个老来伴儿,说说话。但要让我像伺候祖宗似的去将就,或者心里还揣着对老陈的念想去跟别人过,那对谁都不公平。我想明白了,我这后半辈子,首要任务是把我自己伺候舒坦了。其他的,来了,是锦上添花;不来,我这块锦自己也挺鲜亮。”
该我了。她俩都看着我。
我抱着茶杯,暖意从手心传到胳膊。我婚姻还算平稳,老周是个闷葫芦,不懂浪漫,但工资卡交得勤快,人也本分。
“我啊,”我慢慢说,“没你们那么多波澜。跟老周过了快三十年,早就像左手摸右手了。年轻时候也抱怨过他不懂风情,过节连朵花都不知道送。现在不了。”
我想起上个月,我半夜腿抽筋抽醒了,疼得直抽气,自己揉了半天没好。老周被我吵醒了,迷迷糊糊坐起来,一句话没说,下床去拿了活络油,坐床边帮我揉,揉了很久,直到我缓过来。揉完了,他倒头又睡,第二天早上跟没事人似的,压根没提。可我那几天,走路都觉得轻快些。
“我们现在的日子,就是搭伙过日子,养大了孩子,供完了房子,剩下点精力琢磨怎么养老。”我笑笑,“你说想不想男人?我天天对着老周那张老脸,想不想的,也就那样了。但你说完全没念想,也不是。我有时候看他弓着背在阳台修那些破花盆,或者戴着老花镜笨手笨脚地给我手机清内存,心里会觉得挺安稳。这份安稳,是几十年吵吵闹闹、互相嫌弃又互相搀扶攒下来的。它不刺激,不浪漫,但像件穿旧了的棉袄,贴身穿,舒服。”
“要让我现在换个男人,哪怕是个天仙,我也没那精神头去重新适应了。我跟老周,有我们自个儿的一套相处法则,有只有我俩懂的暗号,有一起经历过的鸡毛蒜皮垒起来的日子。这份熟悉和默契,比什么都让人心安。所以,对我来说,‘想’这个字太轻飘了。是习惯,是依赖,是成了彼此生活里一个抹不掉的部分。他就在那儿,不好不坏,但没了他,我这日子,可能就真的散了架,得重新拼,太累了,拼不动喽。”
茶添了三回水,颜色淡得几乎看不见了。
我们都没再说话。窗外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木地板上,光影里能看到细细的尘埃在缓缓浮动。楼下传来小贩隐隐约约的叫卖声,还有孩子们放学回家的嬉闹声。这些声音远远近近的,衬得屋子里这一刻的安静,有种特别的踏实。
李梅伸手,把赵春华杯子里凉了的茶倒掉,给她续上热水。赵春华说了声“谢了”,声音不像刚才那么响亮了,有点哑。我起身,把空了的果盘拿到厨房,打开水龙头。水声哗哗地响着,冲走了西红柿的蒂和黄瓜的尾。
这个问题,好像有了答案,又好像没有标准答案。它像这杯里的茶,初泡时浓烈,再泡时醇厚,泡到最后,味道淡了,可那份温润还在喉间。
五十岁以后的女人还想不想男人?或许,我们想的,早已不是年轻时候那种轰轰烈烈、要死要活的爱情了。那太奢侈,也太耗神。我们想的,可能是一份夜深人静时的安稳陪伴,是生病时一双递过来的手,是习惯了的生活里那个沉默的背影,也可能,仅仅是自己内心终于生长出来的、不被他人左右的圆满与平静。
男人,不再是生活的全部意义,甚至不再是必需品。他可以是锦上的那朵花,也可以是雪中那块炭,但无论如何,我们自己,得先是那块锦,那盆火。
水关上了。我擦干手,走回客厅。李梅正在看手机,大概是闺女发了信息,她嘴角弯着。赵春华望着窗外发呆,侧脸在午后的光里,显得格外柔和。
“时候不早了,”我说,“该回去做饭了。”
“可不是,”赵春华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我家那臭小子说晚上回来吃,点名要糖醋排骨。”
“我闺女也说带男朋友回来,”李梅也笑了,“我那西红柿牛腩,还得回去慢慢炖。”
我们三个又提起了各自的布袋子,互相道别,走进楼道里。脚步声在空旷的楼梯间回响,一声,一声,沉稳地,向下,向着各自那烟火气十足的家走去。
外头,夕阳正好,金黄金黄的,把整条街都涂得暖洋洋的。菜市场已经散了,地上留着些水渍和零星的菜叶子,空气里那股复杂的味道还没散尽,但闻久了,竟也觉得亲切。
日子,不就是这么一天天,在这熟悉的味道和光影里,往前过着的么。至于那些藏在心底的、关于“想不想”的涟漪,就让它静静地在那里荡着吧,不惊动谁,也不为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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