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离奇“顶包”案的通报刚刚落地,更加离奇的“顶包”案中案已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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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辉县市南寨镇孙石窑村因为没有履行法院对其债务纠纷的判决,辉县市法院拟对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帖托采取“限高”措施。帖托为逃避“限高”,遂经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石红彪和辉县市法院执行局长魏新涛等人一番操作,制作了免去帖托党支部书记、任命该村一个智力二级残疾人郭黑虎(非中共党员)为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的虚假文件来应付法院执行。实际仍由帖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辉县市法院执行承办人朱新昌依据虚假文件于2024年7月11日对郭黑虎采取“限高”措施。使帖托如愿逃脱“限高”。

这一荒唐“顶包”案经网友揭露后,自然引发舆论大哗。2026年1月7日晚,河南新乡市“孙石窑村顶包案”联合调查整顿组,就“辉县市南寨镇孙石窑村一智力残疾村民被‘顶包’成‘村支书’”一事发布情况通报。对辉县市委书记李继游等11人严肃追责问责。

在此背景下,1月13日,有辉县群众反映,当地曾经发生过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顶包”案。他们说,从2016年开始,辉县市张村乡储备窑村群众就举报辉县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勾结辉县环保局领导,仅凭伪造的环评资料,就在储备窑村非法建厂采石。当地政府为了包庇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裴龙翔,竟然把为中全公司操作流动碎石机的一个农民工裴保印当作执法对象,虚构了一个裴保印建材厂,只对“裴保印建材厂”下达停止建设、拆除设备的执法通知就算完事。真正的罪魁祸首裴龙翔中全公司却蒙混过关,继续偷挖盗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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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群众举报到环保部,追究辉县市环保局配合中全公司提供虚假环评文件涉嫌犯罪的责任时,辉县市环保局给予所谓环保监管责任人裴玉春以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其实这个“裴玉春”只是早年在张村乡环保所工作过,但是2016年中全公司骗取环保备案手续时早已不在职。这自然又是一番明目张胆的“顶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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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群众反映,这种以“顶包”逃避责任、糊弄群众的做法在辉县司空见惯。

@群众反映公众号遂于1月11日21:19写作并发布了《河南辉县,还有多少“顶包”案?》。这是本号百分之百的原创作品,只不过为了方便网友转载,发布时没有标注“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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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谁也没有料到,让人大开眼界的一幕随即上演。

文章发出两天后,1月13日11:31,@群众反映公众号即被投诉,与惯常说你“内容不实”所截然不同的是,这个投诉俨然开辟了新赛道!

后台显示,一个河南商丘虞城县人“刘某某”,投诉本号“内容未经授权”。

其具体投诉描述为:

文章标题《河南辉县,还有多少“顶包”案?》,首次发表于百度平台,发布时间2026-01-10 11:26:53。该文章与本人原文章原文高度重合,本人原文章因“平台规则调整主动申请下架,并非因著作权争议。根据《著作权法》,该公众号未经本人授权,擅自转载传播文章,已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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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本公众号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文章,被莫名其妙冒出来的一个“刘某某”说是他写的!他已经在本号发布文章之前在百度上发过了。证据呢?公众号平台说有证明材料“发表记录”,但不让看。

然后仅仅依据这个无凭无据的投诉,几个小时后,16:45,公众号平台就判定“侵权投诉审核通过”,因为侵犯知识产权,“违规内容已清空处理”。

这怎么让人觉得里里外外都透着一股子“莫须有”的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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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写了河南辉县“顶包”案,作者竟然被“顶包”作者投诉“侵犯知识产权”!这也真是开辟了投诉删帖的新市场!创新了“顶包界”的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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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全中国的自媒体作者们,你们遇见过这种投诉吗?请留言区里说说。如果没有遇到过,以后可真得注意了,发文章之前你该怎么证明你的文章是你写的?

请问微信公众号平台,你们既然判定本号侵权,那就请把那个河南商丘虞城县人“刘某某”提供给你们的“发表记录”公开来看看。这种投诉删帖的姿势太难看!无论如何让人不能接受。实话实说,本公众号准备告你!这些年受了你们太多鸟气,这一次无论如何咽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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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号惯例,这篇文章继续不标注“原创”,欢迎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