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14日下发了《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就相关事宜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其中提到,如果俱乐部违反工作合同约定,拖欠球员工资或奖金,经中国足协相关部门认定,球员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这一版本的转会规定中,新增了过桥转会条款:如果同一球员在16周内发生两次连续的转会,无论是国内转会还是国际转会,都将推定相关俱乐部和球员参与了过桥转会,当事方将受到中国足协纪律和道德委员会处罚。

如果一名成熟的职业球员在一个赛季中出场时间低于10%,有权以正当体育理由提前终止合同,不受体育处罚,但可涉及经济赔偿。

规定中还就球员参加国家队比赛的征召与放行问题作出了详尽的说明。关于中国各级国家队征调国内球员的问题,规定中明确,如俱乐部或球员拒绝,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赛、减少转会名额或暂时取消转会资格、该球员代表俱乐部参加的所有比赛比分作废、扣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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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