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头纪检监察通报关于潮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郑晓宾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据了解,2014年至2023年,郑晓宾在担任潮阳区和平镇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潮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对辖区存在的打击不力,甚至包庇纵容,放任假冒产品流入市场,侵犯消费者权益,妨碍合法企业生产经营。

郑晓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郑晓宾,男,1976年11月出生,汉族,籍贯汕头潮南,1997年8月参加工作,学历省委党校大学。曾任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25年11月,汕头市潮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郑晓宾涉嫌,接受汕头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汕头纪检监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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