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璇 记者 孙苏皖)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假结婚”购买农村房屋的案件,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全额返还定金。

孙丫丫(化名)看中了王铁牛(化名)农村老家的房子,想以30万元的价格买下来。2022年2月,孙丫丫与王铁牛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3月,孙丫丫将户籍迁至该房屋所在地,后与王铁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22年4月,孙丫丫按约支付房屋定金7万元,后与王铁牛办理离婚登记。

定金已付,但孙丫丫却未能如愿入住农家小院,王铁牛迟迟未将户口迁出,甚至还玩起了失踪,孙丫丫怎么也联系不上他。孙丫丫只好将王铁牛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并判令王铁牛退还定金7万元。

承办法官简恩华表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属性,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禁止向非本集体成员转让。孙丫丫为了获得购房资格,采用“假结婚”的方式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其核心目的就是规避法律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资格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自始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王铁牛基于这份无效合同收取的7万元定金,应当全额返还给孙丫丫。

最终,法院判决:孙丫丫与王铁牛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王铁牛向孙丫丫返还定金7万元;驳回孙丫丫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