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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百吨王”最低奖励3000元

发布日期:2026-01-09

1月7日,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实施细则》,全面推行“百吨王”举报有奖,最低奖励3000元。

一、举报对象

(一)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二)未按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大件运输车辆。

(三)违法装载放行“百吨王”货车出场出站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二、举报方式实行实名举报。

(一)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或“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二)拨打全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进行举报。

(三)信函、来访举报或其他相关部门移交举报。

三、奖励金额及规则

(一)举报“百吨王”货车(含大件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装载放行“百吨王”货车出场出站的,经查证属实依法处罚后,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最低奖励3000元。

(二)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线索,主要包括“百吨王”违法货车号牌及特征、违法时间、所在位置、行驶方向或违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称、所在位置及放行“百吨王”货车号牌和具体时间等信息,可提供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

(三)举报人应当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损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根据核查结果对最先举报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举报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在同一时间或同一地点举报多台“百吨王”货车违法行为或相近时间举报同一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行为的,按照单一举报事项标准进行奖励。坚持举报必查,查实必奖。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个人隐私绝对保护。

一图读懂 举报“百吨王”最低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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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