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司乘朋友们:
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关乎每一位出行者的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当前,仍有部分司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向车窗外抛洒矿泉水瓶、果皮纸屑,遗落装载物、爆胎皮等行为,这些举动为高速公路埋下严重安全隐患,既威胁其他车辆通行安全,也给养护人员、高速交警、交通执法人员的作业带来极大风险。
高速公路属于高度危险区域,随意抛洒杂物绝非小事,而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旦引发交通事故,抛洒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将面临记分、罚款、吊销驾照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更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天网恢恢,任何抛洒违法行径都必将被追查。
为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净化高速公路通行环境,我们倡议全体司乘人员:
1. 自觉做到行车途中不向车外抛洒任何垃圾、物品,并教育随车人员共同遵守。
2. 车辆爆胎或装载物遗撒时,及时清理路面杂物;无法处理的,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交警、交通执法或经营管理单位。
3. 运输砂石、煤炭等易遗撒货物时,采取厢式密闭等防护措施,严防沿途抛洒。
4. 鼓励广大司乘人员(驾驶员除外)对抛洒杂物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并举报,携手守护通行安全。
高速连着你我他,公共安全靠大家。让我们共同摒弃抛洒陋习,增强法治观念,自觉维护安全有序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巴州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
2026年1月14日
来源丨巴州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