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CPRRA)、同济大学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研究所与四川大学筹划组建了 “十五五”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划编制专家团队,共同编制《塑料综合利用行业“十五五”规划纲要(2026-2030)》
为进一步汇聚行业智慧、广泛吸收各方真知灼见、准确反映企业诉求与行业愿景, 拟组织召开:
征求意见:塑料综合利用行业“十五五”规划纲要
(2026-2030)
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 14:30-17:30
线下地址:CPRRA二楼会议室(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5号楼4层1单元502)
线上腾讯会议号:890-174-946
会议咨询:程杨文 15313766505(微信同号)
近日,我们陆续发布了由“十五五”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划编制专家组编写的《塑料综合利用行业“十五五”规划纲要(2026-2030)》中有关总体目标、政策建议、发展重点及主要任务等内容。今日,我们将继续介绍该行业在“十四五”期间所形成的政策体系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成就。
塑料综合利用行业“十四五”发展成就
政策体系:
(以下内容非文件原文,原文尚未公开,想要了解详情,请联系工作人员)
我国塑料循环利用政策以国家战略规划为顶层引领,以专项立法、部委协同政策为支撑,以财税金融扶持、试点示范为落地手段,构建起全链条、多层次的政策框架。
(一) 国家顶层设计规划
1、国家发展规划基础
2019 年,塑料污染治理被确立为国家重大改革事项。
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治理塑料污染纳入国家重大改革任务,明确其国家战略地位。专项行动方案
2021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 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提出构建 “回收-分拣-再生” 全链条体系,推动产业集聚升级,发布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并强化环境监管;
2022 年,《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 2025 年发展目标,要求废塑料等 9 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 4.5 亿吨,建成绿色分拣中心 1000 个以上;
2024 年,相关专项方案进一步加码发力,其中《关于加快构建国家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 2025 年、2030 年分阶段目标,将废塑料列为重点领域,着重强调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园区循环化改造,而《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2024-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则聚焦强化废塑料回收与再生材料应用,支持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并探索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
(二) 立法进程
1、基础性法律支撑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核心,明确废塑料规范化管理要求。
2023 年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规范废塑料进口监管,杜绝 “洋垃圾” 流入。
2、专项立法与制度转型
2023 年《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明确五类经营者禁限管理及报告规范,强化流通环节源头管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探索再生材料使用从 “鼓励导向” 向 “强制要求” 转型,明确重点领域应用刚性约束方向。
(三) 部委协同推进政策
各部委立足职能,覆盖工业、商贸、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形成全链条治理格局。
1、工业领域
2021 年、2023 年工信部等部门印发《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将塑料综合利用纳入重点领域。
《“十四五”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将废塑料纳入重点再生资源;遴选规范企业名单,培育龙头企业;整治 “散乱污” 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化、规范化发展。
2、商贸流通领域
2021 年《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关于组织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鼓励电商使用再生塑料包装,构建逆向回收体系。
2024 年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废旧产品回收网络,支持废旧家电、家具分拣中心建设,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功能。
3、生态环境领域
发布《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364-2022),规范回收、转运、再生环节污染控制要求。
推进 “蓝色循环” 海洋废塑料治理试点,从台州拓展至舟山、宁波等沿海地区。
4、其他领域
2021 年四部门《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率 75%、可回收利用率 95%、重点部件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 5% 的量化指标。
2024 年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团标,明确不同家电整机及关键制件 PCR 再生塑料推荐比例。
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方案》落地,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 “两网融合”。
(四) 行业支持政策
1、税收优惠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废塑料回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 3% 征收率简易计税。
推广“反向开票”政策,截至 2025 年 12 月底,全国 1.48 万户资源回收企业累计开票近 9000 亿元,2024 年塑料再生资源 “反向开票” 金额达 405 亿元,解决回收环节发票难题。
2、金融与资金支持
2024 年安排 3000 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部分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中央财政安排 75 亿元 “以奖代补” 资金。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供专属保险保障方案。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分拣中心建设。
(五) 试点示范
1、区域试点
推进 “蓝色循环” 海洋废塑料治理试点,拓展沿海试点区域。
确定 60 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引领全国废塑料回收再生水平提升。
“无废城市” 建设将废塑料纳入资源化利用核心范畴,推动 “两网融合” 与高值化技术应用。
2、领域试点
2021 年多部门联合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动含再生塑料成分包装研发与闭环体系构建。
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旧件再制造试点,规范废塑料拆解分类,推动再生塑料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循环应用。
《塑料综合利用行业“十五五”规划纲要(2026-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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