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新闻记者 臧子青 蔡依瑾)春节的脚步日益临近,为守护佳节平安、涵养文明新风,近日,宿迁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出倡议,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以绿色、文明的方式庆祝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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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虽热闹一时,背后却藏着多重危害。”记者走访了解到,烟花爆竹燃放不仅会造成噪声扰民、加剧空气污染,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大幅增加环卫工人的清扫负担。为让禁燃禁放理念深入人心,宿迁各地正多措并举开展宣传劝导工作。

1月13日,在宿城区河滨街道石篓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进行宣传。“还有一段时间就要过春节了,您看这宣传单上写得很清楚,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对老人孩子的呼吸道特别不好,咱们小区里老人和小孩多,空气质量得咱们共同维护。”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单,一边向居民细致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倡导大家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石篓社区地处禁燃区域,辖区内农田、树林分布较广。冬季天干物燥,枯枝枯草较多,一旦燃放烟花爆竹,火星极易引燃周边易燃物,后果不堪设想。为织密安全防护网,石篓社区打出宣传“组合拳”:小喇叭全天候循环播放禁放音频,让警示声传遍街头巷尾;工作人员分片包干入户走访,面对面讲清危害;假期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一旦发现违规燃放苗头及时处置。

“我们不仅要让居民知道‘不能放’,更要让大家明白‘为什么不能放’。”宿城区河滨街道石篓社区党委委员孙海潮说,通过持续的宣传引导和案例警示,越来越多的居民从“被动遵守”转变为“主动拒绝”,让禁燃禁放不再是冰冷的规定,而是融入居民日常生活的自觉行动,为社区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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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宿迁市区具体哪些区域、哪些地点、哪些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关于调整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为市民划出重点。

从区域来看,市区天和南路、三台山大道、学成路、宿新公路、二干渠、金沙江路(运东大道)、麦积山路、张家港大道(酒都路)、南京路、通湖大道、西湖路、科苑路、栖霞山路、蔡支线、环湖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从地点来看,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附近50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附近2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附近100米范围内,均被划定为禁燃地点。

从时段来看,中考、高考以及国家公祭日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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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请大家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随意燃放。”沭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苏州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史亚修提醒,即便在允许燃放区域,也务必远离禁燃区,切勿在阳台、楼道等靠近住宅的地方燃放。他还列举了两起典型事故:2025年1月27日,重庆大足区一女孩在窨井盖上燃放鞭炮,导致沼气爆燃受伤;2025年1月30日,四川内江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井引发沼气爆炸,导致多辆汽车受损。

“窨井、沼气池等区域聚集了大量易燃易爆气体,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猛烈爆炸,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史亚修特别叮嘱家长,一定要看管好家中孩子,严禁在危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购买烟花爆竹需认准正规厂家合格产品,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劣质烟花爆竹不仅燃放时易炸伤人,存放期间还可能因受潮受热自燃爆炸。

此外,针对近年来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非法兜售烟花爆竹的现象,相关部门明确: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必须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且需在固定场所经营,社交平台“送货上门”的销售模式属于违法行为。凡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各职能部门将根据职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辞旧迎新,平安是福。禁燃禁放的背后,是对城市安全的坚守,是对碧水蓝天的守护,更是对文明过节理念的践行。让我们携手并肩,以不放烟花爆竹的自觉行动,换宿迁一城的清新空气、一方的平安祥和,共同度过一个绿色、文明、温馨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