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收看一管血的Vlog
无人机配送
全自动智能流水线检验
快速出报告
这不是电影剧情
是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
带来的就医“加速度”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检验中心
2025年7月7日开始改造
2025年9月27日全新投用
出发
采血窗口由2个升级到5个
一大早
主人来到区检中心扫码签到
坐等叫号
轮到采血时
他将随身物品放到置物台
轻松坐下
我顺着采血管缓缓流出
殷女士 市民
以前来抽血要排队,看着人多心里就很着急。现在就坐起来,等着叫号,我感觉还是挺好的。
传送
轨道上的“零接触出行”
以前
像我这样的血样要凑够一批
由人工运送检验
现在
一切都变了
马晓溪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副主任
我们现在升级了智能采血系统,护士采完血之后,直接把血管放到传输轨道,轨道进行实时传输,采完一管就运输一管。
分拣
智慧系统给我“指路”
“咻”地一下
我被送入全自动分拣系统
它“火眼金睛”
瞬间就识别出我该前往的检测线
马晓溪
比如说血常规类的检验,全自动分拣系统就是把相应的血管分拣,然后又传输到血常规检验的的仪器里面,直接传过来就可以直接上机检验。
检验
流水线上的“极速时刻”
哇塞
实验室的设备的“阵容”真强大
CAL 8000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
MT 8000实验室智能化流水线等
国内顶尖设备不停运转
自动化处理率超过80%
效率提升了80%以上
马晓溪
我们其中的一条流水线,可以同时进行血常规、CRP、SAA、血沉、糖化血红蛋白的检验。这些检验以前需要抽3到4管血,但现在只用1管血就能完成。
部分指标需要复核
我被自动推片、染色、扫描
图像直达检验师的电脑
审核、复核、签发报告
一气呵成
门诊样本取报告时间
生化类项目(肝功、肾功等)
3小时缩短到1至1.5小时
发光类项目(甲功、性激素等)
下午3点后缩短到2至2.5小时
赵先生 市民
出结果比较快,抽血化验的时候医务人员很专业,服务也好,总体环境也好。
警报
危急值的“闪电响应”
实验室里有个“哨兵”叫“危急值”
时刻关注着我们的报告
若出现危险信号
“危急值”立马显示
第一时间通知医生介入治疗
为健康争分夺秒
彩蛋
我的“二次使命”
报告出具
我的使命还没结束
医生把我存入冰箱
以备后续追加检查
马晓溪
冰箱现在的容量是1万管,我们一般保存5到7天。如果医生需要追加检验,我们会根据样本的稳定性来分析是否可以追加。一般建议当天的样本当天来追加,追加时间超过一天,需要到检验科咨询。
惊讶
遇见来自乡镇的“伙伴”
行程中
我遇到了
来自湾桥、海东等卫生院的“血液伙伴”
它们有的坐物流车来
有的搭无人机来
马晓溪
在乡镇卫生院,想做甲功、性激素、肿标等项目的检查,不需要跑到市一院、市二院或者是市妇幼来做,在当地抽血,通过物流系统送到我们这里,就可以检验。结果第一时间回传到乡镇,真正做到让标本跑路,信息跑路,病人少跑路。
乡镇检验室升级
湾桥卫生院的“血液伙伴”告诉我
它们那里的检验科如今焕然一新
新增了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全市九家乡镇卫生院的实验室也同步升级
乡亲们在家门口
就能享受到和三级医院一样的检测结果
杨怡姗 大理市湾桥卫生院检验科负责人
进入冬季以来,呼吸道感染疾病增多,标本接收也随之增加。新的实验室投入以来,我们采用了更加标准化的管理流程,从标本采集、接收到检测审核、报告发布都有严格的规范,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也减少了人工差错。
杨女士 湾桥镇居民
我家小孩办身份证需要抽血化验,卫生院出结果挺快的,我们也不需要跑到市区去,很方便。
联网
一张“网”下的智慧共享
我还得知
市一院、市二院、市妇幼、乡镇卫生院的
检验报告是互认的
不用换家医院就抽一次血
还挺省心
马晓溪
比如说先在海东卫生院做了检验,然后又到我们市一院来就诊。那么医生在系统里就可以看你之前的检查报告,忘记带纸质报告也是可以诊疗的。
强大
告别外送,检验“主场”在大理
行程中
我还遇到了
检查“自身免疫性血管炎抗体”
检查“高血压四项”等项目的“伙伴”
以前
它们可都是要外送到昆明、北京
一趟来回就得三四天到一个月
马晓溪
现在我们的实验室升级之后,这些项目也可以检验,患者当天早上采血之后,下午3点以前就能够取到报告,实现当天就诊。
前沿
驶入精准医学的“新赛道”
更令我惊叹的是
有的“伙伴”被送到
医院的“精准医学中心”
大理的老百姓
将能享受到更加尖端的医学检验
马晓溪
现在我们还建了一个精准医学中心,目前已经开展了细胞遗传相关的检验内容,后续还会开展产前筛查的无创 DNA、肿瘤相关的基因测序等检测。
从手臂的温热
到仪器的分析
变成精准的数据
我又回到了主人身边
我的Vlog就结束了
属于大理人的健康新体验正在开启
我们相信
这张智慧之网能守护万家灯火
托起更便捷、更安心的健康生活
记者:杨润婷 宋秀颖 吴志 钱娜
编辑:陈琳玲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六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的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停止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并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和供水、卫生、水行政等部门;跨行政区域的,还应当通报相关地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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