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网友们看法两极分化。一部分人认为,明星穿同款衣服本就是稀松平常的事,每个人都有选择服饰的自由,不该用“丑”这样尖锐的字眼去评判他人。另一部分人则觉得,公众人物的穿搭不只是为了美观,更与代言合作、品牌宣传紧密挂钩。如果其中一位明星是该品牌的代言人,另一位再穿同款,很容易让观众混淆,进而影响品牌宣传效果。其实这类撞衫争议近几年屡见不鲜,问题的核心从来不在衣服本身,而在于大众总爱在相似的事物里找差别、争高低。

同样是撞衫刘诗诗谭松韵曾在巴黎穿同款外套,却并未引发争论,只因两人气质迥异,观众并不觉得有分个高下的必要。反观当下,女艺人的穿着、胖瘦、美丑总是被过度关注,这类讨论的频率远超男艺人。这并非偶然,而是平台算法在背后推波助澜——将两位女艺人放在一起比较的视频,往往更能吸引流量。所谓“谁更难看谁尴尬”,说到底不过是“谁更能抓住眼球谁就赢”的流量游戏。

其实这场争论本就没有所谓的输家与赢家,反而让人感到些许疲惫。明明是两条相差无几的裙子,却非要被强行分出高低优劣,到最后真正获利的,只有赚得盆满钵满的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