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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司派我去外地出差,晚上住在酒店里洗澡时滑倒了摔断了腿,这能算工伤吗?毕竟如果不是出差,我就不会去那个酒店。”

“我去客户单位谈完事,回来的路上顺便去吃了顿饭,结果出了车祸,这算不算工伤?”

在工伤认定中,“因工外出期间”(即出差)是一个非常特殊且复杂的概念。不同于在单位这个固定的“围城”里,出差期间,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都处于一个相对开放和延伸的状态。

很多老板认为:“你是在酒店摔的,又不是在公司摔的,是你自己不小心。”但在法律眼里,出差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因此,法律对出差职工的保护范围要比在单位内部宽泛得多。

今天,我们就来深度解析出差期间的工伤认定情形,帮你搞清楚哪些能算,哪些不能算。

一、核心原则:工作场所与时间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