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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永靖县公安局决定启用车载移动违法取证终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路段:太极中路、太极南路、太极北路、川北路、川南路、川中路等城区主次干道,消防通道、学校、住宅小区及医院周边道路、乡镇主要街道、事故多发路段等所有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实现辖区道路全覆盖管控。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2.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3.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的违法行为。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永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执法方式:1.执法车辆为制式警用巡逻车车载移动违法取证终端,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取证过程合法有效;2.采用流动巡查、实时抓拍、全程记录的方式,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动态取证,证据材料清晰反映违法时间、地点、车辆特征及违法事实。

车载移动违法取证终端的启用旨在引导全民守法,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请驾驶人及时关注车辆违法信息,按时处理相关业务,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本公告自2026年1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永靖县公安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