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之间偶尔借钱救急,本是职场温情的体现。但是有人却将人与人之间的这份善意当作“生财之道”,有借不还,甚至还想一走了之。奉贤区有个吴某,在向多名同事借款之后不辞而别。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吴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两年前,吴某入职奉贤区某小区担任保安。入职仅数日,他便以家人生病为由向同事冯某求助,希望先借款1000元救急。“都是同事兄弟,我当时没多想,就微信转了钱给他。” 冯某回忆道。

未曾想,没过多久,入职还未满一个月的吴某竟不辞而别。冯某多次电话、微信联系他,均石沉大海,向其他同事打听后才知晓,吴某不仅向多名同事借了钱,还以物业名义向业主收取所谓 “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甚至以收取广告投放费为由,骗取物业合作公司员工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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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物业根本没有这些收费项目,也从来不会向业主收取装修抵押款。”冯某无奈地表示。2025年1月3日上午,察觉被骗的冯某前往派出所报案。民警在外地将吴某抓获。

到案后,吴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他坦言,自己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之所以编造家人患病的谎言,就是算准了同事会出于同情伸出援手,“如果说借钱去赌博、还债,同事肯定不会借”。

经查,2024年11月至12月间,吴某虚构多种理由,骗取冯某、许某等14名被害人信任,涉案金额共计25000余元,所骗钱款全部被其挥霍一空。因无力偿还,吴某害怕事情败露,便弃职逃回老家并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

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经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11月5日,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面对他人借款请求时,务必核实情况真伪,切勿碍于情面轻易转账。企业和物业单位也应加强管理,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避免不法分子借机冒用名义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