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鲍呈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传统诈骗等侵财犯罪,海东市公安局平安公安分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为目标,重拳出击、精准施策,成功侦破郭某甲系列诈骗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破获涉及工程承揽、子女入学、就业安置等民生领域诈骗案件7起,涉案金额33万余元,为受害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闻警即动快速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踪迹

“警察同志,我被骗了!对方说能介绍工程项目,结果我前后转账十几万元,项目却子虚乌有……”2024年11月的一天,平安公安分局接警大厅内,罗某情绪激动地讲述自己的被骗经历,并提及还有其他群众可能遭遇了类似骗局。

警情就是命令,群众的期盼就是行动的号角。接警后,平安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涉诈案件快速响应机制,抽调刑侦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第一时间与罗某深入沟通,耐心引导其回忆被骗细节,同步固定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关键证据。通过对初步证据的梳理分析,民警发现,郭某甲以“承揽工程项目”为诱饵,以“给领导送礼”“宴请项目负责人”等名义向罗某索要钱财,说辞漏洞百出,具有明显的诈骗特征。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一个更为庞大的诈骗网络逐渐浮出水面。专案组民警通过对罗某提供的线索进行拓展研判,发现郭某甲并非只对罗某一人实施诈骗,而是以类似手段,先后对多名群众伸出黑手。他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量身定制”骗局——对渴望拓展业务的生意人,虚构“手握优质项目资源”;对为子女入学发愁的家长,谎称“是退休教师,人脉广泛”;对期盼找到稳定工作的待业人员,吹嘘“有领导亲戚能疏通关系”。短短4年间,郭某甲作案7起,涉案金额累计33万余元,被骗群众遍布平安区多个区域,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甲缉拿归案,专案组民警围绕郭某甲的身份信息、活动轨迹、资金流向三大核心要素,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研判分析。民警们加班加点,梳理海量银行流水和微信支付交易明细,从中寻找蛛丝马迹;结合被害人辨认笔录和证人证言,勾勒出郭某甲的日常活动范围;运用大数据侦查手段,精准定位其藏匿地点。经过连续多日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最终锁定郭某甲藏身于平安区某家属院。

同年11月20日,收网时机成熟。专案组民警果断出击,在目标地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甲成功抓获,当场扣押涉案手机一部、白酒一箱。至此,这起长达4年的系列诈骗案取得关键性突破。

攻心审讯

深挖彻查

完善证据链条

“我和他们都是经济纠纷,只是暂时没钱偿还,根本不是诈骗!”到案初期,郭某甲仍心存侥幸,面对专案组民警的讯问,他百般抵赖,试图以“经济纠纷”为借口混淆视听,拒不承认诈骗犯罪事实。

面对审讯僵局,专案组民警及时调整策略,制定“政策攻心+证据攻坚”的审讯方案。一方面,民警向郭某甲宣讲刑法中关于诈骗的相关规定,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法律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对其自身的有利影响。另一方面,民警将前期收集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被害人陈述等证据逐一呈现,形成严密的证据闭环,不断攻破其心理防线。

“我错了,我交代……”在确凿证据和强大政策攻势下,郭某甲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2020年至2024年间,多次虚构身份和事由实施诈骗的全部犯罪事实。

经查,郭某甲无固定职业,为满足个人日常消费需求,动起了不劳而获的歪心思。他针对群众在项目合作、子女入学、就业安置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心编织骗局,先后虚构“工程项目负责人”“西宁市某中学退休教师”等身份,以“送礼疏通关系”“缴纳入学名额费”“打点就业渠道”等名目,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钱财,所得赃款全部被其挥霍一空。

为确保案件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专案组民警持续发力,开展深挖彻查工作。针对被害人分布散、取证难度大等问题,民警不辞辛劳,辗转多地,逐一走访李某、王某等7名被害人,详细记录每一起诈骗案件的发生时间、作案手段、涉案金额等关键信息。同时,调取郭某甲的通话记录、活动轨迹等数据,进一步印证其作案时间线。

在专案组民警的不懈努力下,一条从犯罪嫌疑人身份核实、作案事实认定到证据固定的完整链条被彻底夯实,为后续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和法庭审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检法联动

重拳打击

彰显法律威严

2024年12月23日,郭某甲因涉嫌诈骗罪经检察机关批准,被平安公安分局依法逮捕。

案件侦查终结后,平安公安分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将案件移送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全案证据进行细致审查,认为郭某甲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提起公诉。

2025年7月21日,平安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指出,郭某甲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并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郭某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其辩护人提出,郭某甲无违法犯罪记录,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平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甲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郭某甲多次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其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近日,平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335894元,扣押在案的一箱白酒依法发还被害人,一部手机发还郭某甲。

民警提醒

守护“钱袋子”远离花言巧语

“郭某甲的诈骗手段其实并不高明,却能在4年间屡屡得手,关键在于他抓住了部分群众急于求成、想走捷径的心理。”谈及这起系列诈骗案,办案民警感慨道。

从“工程项目合作”到“子女入学择校”,再到“就业安置疏通”,郭某甲的骗局无一不瞄准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利用群众的迫切需求实施诈骗。办案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声称“有门路”“能办事”“关系硬”的陌生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切勿被花言巧语所迷惑。

针对子女入学、项目合作、就业安置等民生热点事宜,民警提醒,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办理,切勿轻信所谓的“内部指标”“特殊关系”,更不要轻易向他人转账汇款。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证据,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及时介入调查,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编辑:杨琳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