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礼进行曲即将奏响,婚宴全场突然陷入一片漆黑。这不是电影桥段,去年下半年,一场发生在贵阳某酒店婚宴上的意外,让一场喜宴的收尾变成关于“该付多少钱”的唇枪舌剑。
一边是坚持“合同已履行”的酒店,一边是控诉“服务太糟心”的顾客。法院会如何审理这场婚宴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
宴会厅突然停电 婚宴现场变“烛光晚餐”
当天傍晚六点,贵阳市郊区某酒店宴会厅内宾朋满座。新郎新娘已就位,司仪手握话筒,一切准备就绪。突然,“啪”的一声,水晶吊灯骤然熄灭,背景音乐戛然而止,空调的嗡鸣声瞬间消失。整个大厅一片黑暗,只有几扇安全出口标志泛着微光。
“怎么回事?停电了?!”宾客席中传来阵阵低呼。精心策划的灯光秀、温馨的舞台效果、甚至播放婚纱照的LED屏,全部归于沉寂。“快去看看!婚礼马上开始了。”新娘的母亲焦急催促酒店工作人员。酒店婚宴部负责人称是供电片区故障,正在抢修。
应急措施显得有些仓促:工作人员匆忙搬来一批蜡烛,在每张餐桌上点亮,原本庄重浪漫的婚宴变成“烛光晚宴”。新娘在昏暗中被父亲牵着走过红毯,司仪没有话筒只能尽量喊着主持来完成仪式。新人精心挑选的暖场视频无法播放,现场气氛尴尬冷清。
这场计划外的“烛光体验”持续近一个小时。当电力恢复、灯光重新照亮满地彩屑时,婚礼的流程已近尾声。
尾款该不该打折 双方对簿公堂
宴席散去,争议开始了。
新郎父亲陈先生在结账时说,“整整55分钟!我儿子的婚礼最重要的环节是在黑暗和混乱里进行的。”他拒绝支付剩余的5万余元餐费,提出了解决方案:“服务打了折,费用就得对折。我们只付一半,另外,你们得赔偿我们一家人精神损失3万元。”
图片由AI生成
酒店方则深感委屈。片区突发停电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并非酒店操作失误。他们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且已尽力补救——点蜡烛、赠果盘、多次道歉。“合同履行完毕,我们就应获得全额报酬。”协商无果后,酒店一纸诉状,将陈先生告上法庭。
法庭上,双方各执己见。
酒店代理律师出示供电部门的故障证明,强调已履行主要合同义务。陈先生则当庭播放一段手机视频:黑暗的会场里,宾客们举着手机充当“人形灯架”,新娘母亲在角落偷偷抹泪。“这不是我想要的婚礼。”陈先生说,“这份遗憾和尴尬,是多少钱都补不回来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律究竟会如何界定这场婚宴的责任?是酒店该为“基本完成”的服务全额买单,还是顾客有权为“大打折扣”的体验拒付费用?这道难题,交到了法官手中。
法官判决:服务打折,费用也打折
经过细致审理,贵阳市白云区法院给出了判决。
主审法官认为,虽然过程波折,但婚宴的核心内容——仪式与宴饮——已经完成,双方签订餐饮服务合同的根本目的已经实现。因此,陈先生要求拒付全款或直接“对折”的主张,依据不足;其所主张的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因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精神损害”标准,亦未获支持。
然而,根本目的实现,并不意味着服务质量可以“打折”。法官直指本案关键:“停电是意外,但应急处理是责任。”作为专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酒店面对突发状况,其应急预案、秩序维护、宾客安抚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例如,备用电源未能及时启用,导致停电时间过长;现场应对主要依靠蜡烛,缺乏更有效的调度和沟通。这些都属于履约过程中的服务质量瑕疵。
“服务的‘成色’既然不足,费用的‘成色’自然也可酌情调整。”基于这一认定,并综合考虑公平原则和违约程度,法院最终作出了“打折”判决:判定陈先生支付剩余餐费的70%。
判决后,陈先生当庭表示接受并主动履行,酒店方反思了自身不足。一场纷争,在司法的公平尺度下,得以妥善化解。
这个“七折”方案,在法律与情理之间找到了平衡点。它既没有认同消费者过度维权,也警示了商家必须提升服务质量与应急能力。这场“婚宴停电案”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它告诉商家,专业服务不仅在于日常,更体现在应对意外的每一刻。它也提醒消费者,维权应有理有据,法律的保护精准而公平。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肖慧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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