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纪平
1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发表《送给司法局副局长60万元,当上律协会长?》一文,报道称山东省一名律师朱玉冰被时任济宁市司法局副局长国庆启索贿后,在后者的运作下,顺利当上了济宁市律师协会会长。此前,朱玉冰已在国庆启的推荐下,当上了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多名山东省法律圈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月12日晚,济宁市律师协会紧急召开理事会,罢免了朱玉冰的会长职务。(据1月14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律师送给司法局副局长60万元,当上律协会长,这不是段子。据报道,所涉副局长是济宁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国庆启,律师是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朱玉冰。
在2023年8月,国庆启利用担任济宁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朱玉冰在当选济宁市律师协会会长方面谋取利益。2023年10月,国庆启以借款购买房屋为由向朱玉冰索要现金60万元。知情人士还表示,当年12月,济宁市律师协会换届,国庆启推荐朱玉冰任律师协会会长,其顺利当选。
据红星新闻报道,相关人员证实,国庆启在济宁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科和律协,在律协换届过程中有很大话语权,“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据国庆启事后供述,给儿子在北京买房是找的借口,实际其子国某梁当时已交完购房款。
于是,三个问题来了:
一是,据报道,国庆启现年60岁,2025年1月被刑事拘留。2025年11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国庆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国庆启服从判决,未上诉,已到监狱服刑。那么,为何涉嫌行贿的朱玉冰毫发无损,甚至还一直担任相关律师协会领导?
二是,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需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地为什么没有追究朱玉冰的法律责任?
三是,如果没有媒体报道,他就不会被罢免了吗?当天媒体报道,晚上律协开会罢免,动作能如此迅速恐怕不是因为程序上的问题吧。难道,他此前之所以稳坐钓鱼台,没被追究责任,是因为他的职务?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官方并没有任何权威信息通报。
这无疑非常讽刺,律师应该坚守职位底线,哪知会知法犯法,通过非法手段当上相关律师协会负责人。这样的人来管理律师协会,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如何得到保障?又如何保障司法的公平公正?对此,当地相关部门应该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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