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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平安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春华秋实,岁物丰成。过去一年,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停歇,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止步,留下了一串串鲜明的司法足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巡回审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体现,是人民法院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司法实践,也是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

各地法院推出务实举措,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创新工作机制,以构建一体化司法模式服务纠纷化解。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在全旗范围内科学设置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系点,形成“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的全覆盖服务网络,一体推进案件审理、矛盾化解、指导调解和法治宣传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和更多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

以“如我在诉”意识做实定分止争,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新疆法院创新探索适应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路径,人民法庭从乡村牧区拓展到中心城区、工业园区、自由贸易区,案件从邻里纠纷延伸至商事、涉外领域,最大程度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担当尽责,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在推广应用“两状”示范文本中制作了要素式调解申请书和答辩意见书,既回应调解员的实际需求,提升解纷效率,又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更好地整合解纷力量。江苏省扬州法院持续优化综治中心功能布局,推动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物业服务等纠纷高发领域行政主管部门常驻,其他部门以轮值或随叫随到方式参与调解。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一项富有情怀的阳光事业。如何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实处?

2025年5月1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的“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普法活动暨《重返庭审现场》故事分享会(第四场)上,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姜彦讲述了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

沈某是两个男孩的母亲,因夫妻感情不和、丈夫存在吸毒恶习起诉离婚。但大儿子出生后一直跟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所以姜彦曾顾虑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都判归女方是否适宜——沈某是一名超市收银员,月收入五六千元。“你有能力抚养两个儿子吗?”“法官,我可以!”沈某很坚定地说,“我会赚钱养活两个儿子!”沈某表态坚决,话语中流露出强烈的责任担当。同时,大儿子也表达了更想与妈妈和弟弟共同生活的意愿。综合全案情况,最终法院将两兄弟都判归沈某一方抚养。

1月9日,新年刚过,心里一直牵挂两个孩子的姜彦再次回访时得知,沈某每天早晨5点半就给两个上学的孩子做早饭,跟孩子关系也很融洽,两个孩子都健康快乐地茁壮成长。

做好孩子的保护工作永无止境,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综合性建设步履不停。

2025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上线一周年。该库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优秀案事例。

2025年4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在“最高人民法院”项下增加“特色案事例”栏目,收录全国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的特色工作,如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司法救助、回访帮教等工作的典型案事例,全面展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可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给一线办案的少审法官提供了非常有益的专业支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秦硕表示,“库中案例类型多样,让我们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有可借鉴的实践经验,能启发、开拓思路,助力找到更优解决方案。”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离不开合力共治。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存在学生欺凌的,积极联动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及时协调处理,避免发展成恶性案件。对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判决承担责任。对案件反映的普遍性学生管理及法治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提出司法建议。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让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事关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新期待。

人民法院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态度,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2025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农村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将案件审理与加强基层治理、普法宣传相结合,持续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就是法治化。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强调把依法严惩作为日常工作,从严要求、规范办理。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体推进“办案、打伞、打财、治乱”,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涉黑恶财产应查尽查、应控尽控,并在判决生效后迅速衔接执行。同时,所有涉黑恶财产刑事执行案件均实行挂牌督办、分级负责,坚持案件执行情况与执行干警履职情况考查同步进行。2021年2月至2025年12月,已累计清缴涉黑恶财产4874.6万元,执行到位率80.39%。

广西法院不断强化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深挖隐形“黑财”,做到应执尽执,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经济基础和滋生蔓延土壤;加强与财政、国资、税务等部门联动,注重跨区域协同,形成执行涉黑恶财产联动工作大格局,提升“打财断血”工作合力。

持续擦亮平安底色,始终守护万家安宁。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将继续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砥砺奋进,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渠丽华

责任编辑:姚瀚|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新媒体编辑:张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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