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焦点讯(文/吴森)近期,广州番禺区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网约车与社会车辆发生碰撞后,涉事网约车司机在已获维修费赔偿的情况下,又以车辆送修35天、产生停运损失17500元为由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该司机为牟取额外赔偿,不仅伪造车辆租赁合同和权属公司合同专用章,还与维修厂串通虚增维修时长,而在其声称的“维修停运”期间,案涉车辆实际产生77笔营运订单,其主张的损失金额明显缺乏事实依据。
“原告的行为严重妨碍司法公正,已构成虚假诉讼。”该案主审法官明确指出。在确凿证据面前,该司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于案件公开宣判当日当庭提交悔过书,忏悔道:“一时糊涂妄图通过造假获利,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辜负了司法信任。”同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最终,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及司机的悔过态度,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惩戒;对参与串通、出具虚假证明的维修企业,亦作出司法罚款的决定,以儆效尤。
广州番禺区法院统计显示,2023年至2025年受理的近1900件网约车停运损失民事案件中,个别案件存在证据造假、事实虚构等问题,当事人企图通过伪造维修证明、夸大停运损失等方式骗取赔偿。
对于司机的这样行为,网友也是愤愤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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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行业分析师卢布表示,随着近年来停运损失类案件高发、频发,法院在审理异常停运损失案件时会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在此提醒网约车、出租车司机,切勿为小利弄虚造假,否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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