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案子终本一年多了,法官总是说忙,或者是说被执行人没财产。但我明明知道被执行人在当地有关系,或者财产线索就在那,法院就是推不动。”
这是无数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在后台的留言。
在过去,面对这种“消极执行”或“地方保护主义”,当事人往往只能选择信访或投诉,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但是,风向变了。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全系统大力推行“交叉执行”机制。简单来说,就是“本地法院不好办、办不动的案子,换个法院来办”。这不仅是一个口号,更是一项正在落地的制度红利。
今天,我们就从专业视角,聊聊终本后如何利用“交叉执行”等手段,强力推动案件重启。
一、 什么是“交叉执行”?(给执行局放条“鲶鱼”)
很多申请人对“交叉执行”这个词很陌生。
在传统的执行模式中,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容易导致两个问题:
- 熟人社会/地方保护: 被执行人是当地纳税大户,或者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网,当地法院“下不去手”。
- 消极懈怠/积案如山: 当地法院案件太多,对于骨头案产生畏难情绪,一拖再拖。
“交叉执行”就是为了打破这种僵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上级法院可以统一调度,将案件指定给其他法院执行。
- 形象的比喻: 就像病人久治不愈,医院决定请“外院专家”来会诊,甚至直接转院治疗。外地法院与被执行人没有瓜葛,往往能大刀阔斧,查封扣押毫不手软。
并非所有的终本案件都能申请交叉执行,它主要针对的是“有难度、有阻力”的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您遇到以下情形,可以尝试申请:
1. 长期未结/久拖不决
- 案件已经超过 6个月 未执行完毕,且法院没有正当理由拖延执行的。
- 虽然裁定“终本”,但申请人提供了扎实的财产线索,原法院在 3个月/6个月 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 遭遇“地方保护主义”干扰
- 被执行人是当地重点企业或知名人物,有证据表明或有合理怀疑行政力量干预司法执行的。
- 案件涉及当地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导致土地、房产无法处置的。
3. 执行人员消极怠工
- 执行人员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通过信访投诉后仍无实质性整改的。
在推动终本案件时,除了交叉执行,法律体系还赋予了上级法院另外两种调度权:
1. 提级执行(上级法院亲自办)
- 适用场景: 案件标的额巨大、案情特别复杂,或者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 逻辑: 基层法院级别不够,搞不定,由中院或高院直接把案子“提”上来自己办。这种力度通常是降维打击。
- 适用场景: 被执行人也是其他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关联案件多)。
- 逻辑: 为了防止分散查封、抢夺财产,上级法院指定某一个法院把所有相关的案子集中在一起办理,统一分配财产。
很多申请人问:“我是不是只要写个申请书就行了?”
没那么简单。 交叉执行的启动权主要在上级法院,申请人的“推动”需要技巧。
Step 1:固定“执行不力”的证据
不要只在申请书里发牢骚。你需要列出清单:
- 我是哪天提供的财产线索?
- 法官是哪天去查的?(如果间隔了一个月,那就是消极执行的证据)
- 我申请了续封,法官是否逾期未操作导致脱保?
Step 2:提交《交叉执行申请书》
- 提交对象: 原则上先向原执行法院提交,要求其向上一级法院报请交叉执行。
- 备选方案: 如果原法院置之不理,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的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提交申请,或者通过“12368”、“智慧执行APP”反映诉求。
Step 3:正确的“施压”话术
在与执行法官沟通时,不要一上来就吵架。可以委婉但坚定地表达:
“法官,我也理解您的难处和压力。但这个案子确实拖太久了,根据最高法的最新精神,如果贵院确实执行有困难,是否可以考虑报请中院进行交叉执行?这样也能减轻您的考核负担。”
(注:这既是给台阶,也是一种合法的博弈手段。)
五、 崔凯律师的深度思考
“交叉执行”不是万能药,而是催化剂。
它解决的是“有财产但不执行”的问题,解决不了“真没钱”的问题。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家徒四壁,你换十个法院来也是一样。
所以,在申请交叉执行之前,申请人必须先自查:我的案子到底是因为“人”的问题卡住了,还是因为“钱”的问题卡住了?
如果是前者,坚决申请交叉执行、提级执行;
如果是后者,请把精力放在挖掘财产线索或申请“执转破”上。
【结语】
终本案件的重启,往往需要“内外力”的结合。
内力是你挖掘线索的执着,外力则是司法制度的改革红利。
“交叉执行”是最高法给执行难开出的一剂猛药。作为申请人,我们要学会用好这把剑,打破地方保护的坚冰,让正义不再迟到。
崔凯律师 原创作品,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和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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