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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支点建设,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咸宁市古桂保护、淦河保护立法,分别得到中国人大网、人民代表报推介;专业代表小组助推产业发展的创新实践在人民代表报宣传推广,并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关于专题询问课题研究的成果在省人大获奖。

■坚持政治引领,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年在中央、省级媒体刊发学习体会文章25篇。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市委书记批示17次。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召开党组会议21次,及时研究常委会重要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坚决落实市委工作部署

●围绕打造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推动“五大行动”落细落地依法履职,全年召开法定会议14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听取审议报告49个,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6次,组织开展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5次。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深入一线,扎实做好招商引资、乡村振兴联系点帮扶、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落实市委关于发展竹产业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立良法促善治,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供给,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制定《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推动市政府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督促市政府制定《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方案、健全配套措施。

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全面提升立法质效

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围绕立法项目深入基层一线调研12次,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16场,累计收集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400余条。

●充分发挥全市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功能,就14部法律法规草案向联系点征求意见85条。

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宪法宣誓、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年共组织宪法宣誓49人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1人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

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

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大、省人大交办的23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询工作,整理上报建议173条。

深化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协助省人大向全国人大报备地方性法规1件,对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其中1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移交的3件公民审查建议进行办理,推动《咸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管理办法》进入修改程序。

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咸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指导9个乡镇街道试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监督

●听取审议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

●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

●听取审议全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和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围绕长江十年禁渔组织专题调研,开展2025年“乡村振兴咸宁行”活动。

●听取审议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围绕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旅游资源管理和配套服务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聚焦财政高效率运行监督

●依法审查和批准2024年市级决算、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监督和专题调研。

●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6年度预算草案审查,审减涉及特定类项目115个,审减预算资金1.69亿元。

聚焦社会高水平法治监督

●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专题调研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效能提升。

●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依法处理信访工作,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11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73余人次,回复率100%。

聚焦民生高标准改善监督

●听取审议全市托育工作情况报告和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跟踪督办安全生产专题询问问题整改。

●听取审议市政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报告,专项调研宗教领域安全情况,扎实开展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

■深化代表工作,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咸宁实践

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形式

在全市组建25个专业代表小组,组织240余名代表开展活动,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27篇,推动解决难题83项。

●积极推进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在嘉鱼县、崇阳县和全市12个乡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推动票决产生民生实事项目54个。

●持续强化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建设。重点落实6个市级示范点和18个县级示范点的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每月15日代表定期接待选民日活动。

深化拓展代表行动

●开展“聚力支点建设·助力打造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代表行动。全市371个代表小组全面开展活动,代表参与率96%,收集代表建议2409条,已办结2213条。

提高建议办理质效

●引导代表深入开展调研,提出高质量建议。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的140件建议中,选择7件重点建议由市政府市长、副市长领衔办理,6件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全年代表建议办理回复率100%,满意率98.57%、重点建议满意率100%。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

●组织邀请176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专项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

●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赴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湖州市委党校)学习交流。

■不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四个机关”

深入推进党的建设

●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扛牢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建设。

●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专题研讨、专题党课,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深入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暨“作风巩固年”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领办重点民生实事,累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8个。

讲好民主法治故事

●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制作人大代表履职宣传片。3篇工作信息荣获“湖北省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三等奖。《专题询问制度建设和实践创新研究》课题荣获2025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二等奖,并被推荐申报全国人大2025-2026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年度课题。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贡献人大力量。

■强化凝心铸魂,在坚持党的领导上站位更高

●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

●始终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市委工作要求,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立法主导,在提升立法质效上作为更实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和实施好2026年度立法计划。

●持续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强化精准监督,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担当更强

●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锚定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目标,聚焦全市“十五五”规划年度任务,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强化监督。

●适时开展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改进工作。

■强化服务保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路径更广

●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持续拓展“两个联系”工作广度和深度。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成率、确保满意率。

●持续深入开展代表行动。

●推动县乡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覆盖。

■强化自身建设,在打造“四个机关”上标准更严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

●按照“保持一流的精神状态、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锻造一流的履职能力、锤炼一流的纪律作风、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要求,着力打造“四个机关”。

●进一步完善人大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

●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市人大机关“锤炼作风年”活动。

●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来源:咸宁日报

一审/编辑:徐志祥

二审:石丽丽

审:陈小彬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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